“重量不是问题,你忘啦?”何惜梅笑着说道,“猛虎团给他们安排的锻炼强度都是非常大的,光看他们吃饭的容貌,就知道一般的重量加在身上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说的不错”郑奇点了点头,“我们也去搞一件背心,虽然穿防弹背心的行为看似非常怕死,但我们也只是普通人,中了一枪照样会倒在地上。”
“用你说啊,谁愿意用身体去挡子弹?”何惜梅笑着说道,锤了郑奇一下,然后加快脚步往前跑去。
这里原本是一个小军营,不过后来被郑奇改造,成为了他存放物品的地方,平时不会有人靠近这里,取装备的事情也是一些猛虎团的人自己进去。但现在却完全开放,那些新兵们看到了琳琅满目,堪比百货市的物品。从简单的军靴军刀到手枪,步枪和单兵的火箭筒,导弹……他们傻眼了,这个平时看不起眼的地方真乃名符其实的军火库。
“愣什么,贪好不贪多,你拿怎么多,间接把你压垮,还怎么行军呢?你想爬着去?”帅哥用胳膊肘碰了一旁的一名新兵,然后在新兵目瞪口呆的神色中,他拿了一个AT4火箭筒,然后又拿了一堆弹匣,腿边挂着折叠起来的MP5K,再拿了一把伯奈利M4霰弹枪,加上两把手枪,挂着五六个手雷。
不仅是帅哥一个人,其他的猛虎团士兵都是一样。他们身上的东西非常多,以至于黑熊的手下们都是间接大家伙上阵,一个肩扛式导弹扛了起来,再加上一把M240B机枪,弹药等东西,大大小小的装备,估计有个三十多公斤。
差距,这就是真正的差距,就连那十个刚加入猛虎团的新兵们也都不甘示弱的多拿了一些东西。他们的行为,似乎在强调着自己的与众不同,再给新兵们压力的同时,也给了他们动力。能够和这群人一起作战,他们必须要好好表现,好不然第一个对不起的就是自己。
“大家注意,不要拿太重的东西。黑熊,把火箭筒放下”郑奇强调了一句,有些人太过贪多,到时候反而会形成行军度的减慢,“突击步枪一把就行,猛虎团的注意,都给我拿好霰弹枪”
“长官,为什么要拿霰弹枪?”一名新兵疑惑道,看向了身旁的黑熊。
“嘿嘿,不懂了?”黑熊抓起了一把霰弹枪,给枪上膛,再试了一下枪口位置装着的激光瞄准器,“稠密的丛林,有时候近战会不可避免。加上我们人数不多,长官应该会让我们近距离偷袭,所以一旦短兵相接,我一枪朝着人多的地方打过去,那效果你会知道其实这样打仗才要玩近战是最爽的”
新兵受教,然后赶紧跑去寻找着着那些快要被拿光的霰弹枪。
“不对,多选一把狙击枪,一枪致命你心中的成就感会更强烈”瘦猴拉住了那个人,一脸正经的说道,“而且在丛林里,狙击手才是最强大的,根本不会有人觉你躲在什么地方。”
“呃?那我到底选什么枪?”那名士兵迷糊了。
“瘦猴,你怎么抢我的生意?”黑熊两眼一瞪,走了过来,“你还是乖乖去玩狙击枪,这小家伙已经看上了霰弹枪。将来一定是一名近战的英豪”
“近战不安全,容易死”瘦猴不紧不慢的说了一句,那名士兵楞了一下,有些不敢下决定了。
“咱有防弹衣,不怕死”黑熊拍了拍他的胸口,“子弹虽然来这里结实着呢”
但黑熊的话明显没有那么强的说服力了,那名士兵迟疑一下,瘦猴嘿嘿一笑,抢先一步走上前来,拿起了箱子里的最后一把霰弹枪,说道:“但有时候,近战还是很爽的”
“长官,你……”那名士兵欲哭无泪,最后一把霰弹枪了,竟然就这么从手里头跑掉。
“你应该明白了,做人千万不要轻信于人,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瘦猴冠冕堂皇的说道,拍了拍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