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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3 / 4)

?他看了我一眼,笑了笑:“自然要去。”没有办法,只好将那套旗袍又穿上的时候,他看了我一眼,皱了皱眉:“不许穿这件。”

“可是我没有能出得了场面的衣服。”我的衣服都是居家的,要么就是职位,好不容易找出了一套能出得了场面的,还不许穿。

他打开我的柜子,拿出了那次在商场里买来的那种棉麻衣服,穿上去就像一个邻家小妹的感觉衣服,我在想他的脑子是不是进水了,参加宴会穿这种衣服去。

可是他坚持,我也没有办法只好穿上,跟着他进入了一家高极会所,参加这样的宴会我不是第一次,所以也没有很陌生,只是很久不和这样商界新贵接触了,令我还是觉得有些不适应。

晚宴是酒会形式,陆承煜一入场就进入了状态,谈笑风生,他挽着我的手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而我却一直低垂着头,心里总是有一种害怕的感觉,令我的手心不由得开始发冷汗。

陆承煜被人叫走了,若大的大厅里没有一个我认识的人,我拿过侍者手上的一杯饮料,自上次卖酒事件后,我对酒彻底的产生了排斥感。

我特别的无聊,也不知道自己要干嘛,正在这时人群中突然有些骚动起来,一个年约二十五六岁的男子,黑衣,淡眉,眼睛细而狭长,神态恭谨地站在另一个男子身后。

那是个玉一般的男子。

一身高级定制黑色西装,看上去三十岁左右,但他容貌清俊,双目温润如莹玉,眉宇间似有淡淡的光华,初看并不打眼,然而细品下去,却如着迷一样,让人舍不得挪开视线。

即使不舍,亦要分离(上架公告)

文文写到这里又要上架了,感谢亲们一直以来的陪伴和对十三的不离不弃,才让十三守在磨铁写完了三本书,加上这本就是四本了,如果没有你们的支持,我想我是不会有这样耐力去坚持写下去的。

虽然《未爱情已深》后半份写得很让读者失望,基于这个也是十三心中的遗憾,但是十三说过会改,但是要在写完《此生唯你不言婚》之后十三准备封笔,不写了,但也会把《未爱》改完的。

从《人约结婚后》到《未爱情已深》再了现在这本《此生唯你不言婚》在我的内心里来说是他是三部曲,因为给我这些灵感的人都是同一个人,但这三本并非系列文,也没有相同之处,但十三觉得,三本文的相同之处便在:在你人生最苦涩的时期,最先给你温暖的人,你便会记得一辈子,袁浅对秦深如此,楚瑶对顾言如此,但命运却从不不会眷顾最初相爱的人。

沈初夏:相遇这么美,落荒而逃是我预知的结局,我不是输给了勇气,而是输给了时间和现实,你不知道,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遇见了你,而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却成了奢望。

陆承煜:男人这辈子也许最大的愿望就是既能拥有白玫瑰,也能拥有红玫瑰吧,但最后你却变成了我胸口的一粒朱砂痣!

连暮云:我的姓氏,你的名字!

而《此生唯你不言婚》分为上部和下部,上部写的是现代篇写的是今生,如果十三的时间比较的宽裕的话,十三会还会写前世。

如果没有的话,那呈现给大家的就只有上部了,呵呵……毕竟十三是兼职写文,而且前面几个文的订阅一直不太好,所以十三终于要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工作上,而且十三每天回到家都是晚上8点,然后自己买菜做饭,洗澡,洗衣服,收拾一下就是10点了,你们早就与周公把话家常的时候,十三却还在码字,都是晚上两三点,,第二天6点多就要起床去上班……我已经在和我的黑眼圈在热恋中了。

所以你们真的别嫌弃十三的速度。

而这篇《此生唯你不言婚》将会是十三的最后一篇文,所以十三也是要句句斟酌一番,写出十三心中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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