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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2 / 4)

,这就是阿术拟定出来的,对付火枪兵的战术。这其实就是天诛军火枪兵,躲藏在重步兵肉盾后面打冷枪的翻版。可前提是,天诛军的重步兵这个肉盾的防护,不是一般的强。不管是大橹、步兵旁牌,还是重达六十斤的步人甲,都不是普通的骑弓与箭矢奈何得了的。那种破甲重箭,可不是随便一支金军都能装备得起的。

所以,天诛军的重步兵,是合格的肉盾。可是金军的重骑,就是另一回事了。

七十步,箭矢还没有射出,而枪声,却已经响起。

火光喷吐,硝烟弥漫,却遮掩不住蓝军重骑的人马身上不断爆开的白点。校场两边的裁判,拚命地劈动手中的小红旗,大声喊着号:“甲十一,退场!丙二十四、丙七十九,退场!丁十六、丁二十……丁五十五,退场!”

没错,红蓝两军每个出场的士兵前胸后背都编着号码,用的是天干地支记数。红军用的是十二天干,蓝军用的是六十地支。战斗中,凡是被判定“阵亡”的,一律数号退场。现在场裁们数的号基本上是地支,可想而知,蓝军吃了大亏。

枪声一响,太行群雄顿时木楞了——这是什么玩意?炮仗?这也能搬到战场上使用吗?那钢筒子竟然能将炮仗打那么远?这玩意不错啊,没有足够的弓箭,用这钢筒子代替也不错……

但孟德与刘泽对手下人的这种想法却是连连摇头:爆竹?这玩意丢到战场上吓吓马匹还可以,但要说到伤人,而且还是披重甲的骑士,未免可笑。这所谓的军事演习,也太过儿戏……

王氏兄弟则互望一眼,一脸的困惑,均觉这钢筒子恐怕没那么简单,但个中有何玄妙,却是猜不透。

指挥这一小队的队正是张锐——没错,因为战绩斐然,他升职了,由什长升到队正,挤身入军官阶层。张锐是天诛军中少有的士子出身的军官。他的战斗风格凶狠而不失灵动。在饮马滩之战中,先后有四次火枪阻敌骑之战,张锐参与了其中三次。所以,在火枪克骑方面,他算是相当有经验的了。

张锐将本队二十名火枪兵分为三列,再加上他自己,每列七人。这样就可以形成三排连射。作为一名玩火枪比较顺溜的老鸟,他很清楚,必须有不间断的连射。才能有效阻击敌骑。蓝军使用的重骑掩护战术,的确有些出乎张锐意料之外,但他并没有慌乱。依旧按既定打法作战。

战场上虽然讲究应变之道,但不能让对手牵着鼻子走,人家变你也跟着变,那就被动了。只要抱定一个宗旨,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出来,那就行了。所谓你有千般手段,我有一定之规。

大校场上枪声不断,蓝军重骑不断被刷下,而轻骑的箭矢却迟迟未能射出——这不奇怪,这些轻骑毕竟是冒牌的“金兵”。他们没有真正的女真人、甚至契丹人的精绝骑射之术,所用的也多是五斗骑弓,至少得要冲进五十步之内,才能发挥威力。

他们能冲进五十步吗?正常情况下是不能,但有重骑掩护则另当别论。

轻骑兵终于冲进了五十步。付出的代价是二十多名重骑兵几乎损失殆尽。

轻骑兵的箭矢终于射出,而且精准度相当不错,基本上覆盖了张锐的小队。但是效果却令方洪与阿术大失所望。首先,前两排的重步兵是完全没事——重步兵的伤害设定,是要射中步人甲的甲片缝间隙才算有效。而五十步外射中甲片缝隙,这跟夜晚射香火的高难度射技有什么差别?有几个人具备这般精湛射技?因此能否“射杀”重步兵。靠的是人品而不是技艺。

火枪兵倒是“伤”了几个,不过“受伤”部位多在下肢,而身体与头面部多得铁笠盔防护严密,基本没事。没“伤”到要害,按演习规定,仍然可留在场上。最后一排的掷弹兵则在重甲枪牌手的严实掩护下,毫发无损。

方洪又惊又怒,白白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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