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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2 / 4)

这点,我从未获得明确的答案,惟一的结论也许是,这两种可能都无法排除。埃奉同时是两种东西。他是一头怪兽,但同时也可以是个好人,一个我甚至会兴起崇拜之情的人。我不再像先前那样把他恨到牙痒痒。因为不能用单纯一种感觉的力量将他从我心中驱离,结果变成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他。我开始把他看成一个饱受折磨的灵魂、一个遭往事纠缠的人,为了费力隐藏从内在冒出来吞噬他的秘密,而苦恼不已。

第一次看见另一个埃奉,是在我到那里的第二天晚上。休姆太太问起我的童年,我碰巧提到母亲在波士顿被公交车辗毙的事。原先一直没留意我们谈话的埃奉,突然放下叉子转身面对我。他用一种我没听过的声音──带着一丝温柔亲切──说:“小子,那真是件可怕的事。真的很可怕。”我看不出他有丝毫的不真心。“是啊,”我说:“这件事让我深受打击。出事的时候,我才十一岁,后来我一直很想念我妈。说真的,到现在我还是很想她。”说着,休姆太太摇摇头,我看见她悲伤的眼睛中闪烁着泪光。埃奉稍停一会说道:“车子真的很讨人厌。一不注意,它们就会把我们全都害死。我那个俄罗斯朋友在两个月前也碰到一样的事。他在一个天气很好的上午出去买报纸,从人行道上走下来穿越百老汇街的时候,被辆该死的黄色福特汽车从身上辗过去。那个驾驶加速逃逸,连停都没停。要不是那个疯子,帕渥现在就会坐在你坐的这张椅子上,吃着你现在嘴巴里吃的东西,佛格,可是他现在却躺在布鲁克林某个不知名角落地下六英尺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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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宫 4(8)

“帕渥·夏恩。”休姆太太加了一句:“他从三○年代起就在巴黎替托马斯先生工作了。”

“那个时候他叫夏曼斯基,不过我们三九年来美国的时候,他把名字缩短了。”

“那就是为什么我房里有那些俄文书的缘故啰。”我说。

“有俄文、法文、德文书。”埃奉说:“帕渥能说六、七国的语言。他学识渊博,是个货真价实的学者。三二年遇到他的时候,他在一家餐厅作洗碗工,住的是六楼的女佣房,没马桶也没暖气。他和内战时期去到巴黎的所有白俄罗斯人一样,都失去了原有的一切。我收留了他供他住,交换条件是他来帮我的忙。这种情况持续了三十七年哪,佛格,我惟一的遗憾是自己没比他先死。这人是我平生惟一的知己。”

突然,埃奉的嘴唇开始颤抖,眼泪彷佛就要流下。尽管先前发生的种种,我仍旧忍不住为他感到难过。

太阳到了第三天才又出现。埃奉上午照常小憩,十点休姆太太用轮椅把他从卧房推出来,他全身捆在厚重的毛衣里,右手挥舞着拐杖,已经完全准备好要进行我们的第一次散步。不管你要说埃奉什么,就是不能说他对事物无动于衷。他用探险家前往北极的全副热情,来期待一次穿越附近巷道的远足。有无数的准备工作要办:检查温度和风速啦、事先规划路线啦、确定他穿了正确衣服件数等等。天冷的时候,埃奉会穿上林林总总的御寒衣物,把自己包进毛衣围巾里、套上长达脚踝的大衣、裹上毛毯、戴上手套跟有护耳的俄罗斯毛帽。在酷寒的时节(温度降到华氏三十度以下),再另外戴上滑雪面罩。他被彻底埋在这些庞大笨重的衣物底下,使他看起来更弱小更荒谬。但埃奉无法忍受身体的不适,加上他反正一点也不怕引人注目,他就干脆把这些放肆玩弄衣服的把戏发挥到淋漓尽致。我们第一次散步的那天其实满冷的,冷得刺骨,在准备出门的时候,他问起我有没有外套。没有,我说,我只有皮夹克而已。那不成,他说,绝对不成。“我可不能让你走到一半就把屁股给冻掉。”他解释:“你需要能让你走很远的衣服,佛格。”他命令休姆太太取来帕渥·夏恩的外套。那是一件压得扁扁的粗呢遗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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