斤,身体非常虚弱。可想而知,在激烈的动作中,我忽然觉得非常困倦,接着眩晕袭来,我像一棵可怜的狗尾草那样倒伏下去。作为在全校军训中唯一晕倒的男生,这真是丢人,去年到派出所办暂住证的时候,在那里工作的高中同学万强还不怀好意地提起那档子事。
我肯定当时大家都吓坏了,个个手忙脚乱,我在混沌还隐隐听到女生尖叫的声音;只有程飞保持镇定,他很快背起我向学校医务室奔去。诊断结果是:营养不良,血压过低,暂无生命危险。自此,我开始和程飞搭伙吃饭,常常在青翠的松柏下边吃边聊。
程飞非常安静,对每个人都谦让、客气,总把小学时学到的礼貌用语挂在嘴边。就算因为在黑板上算错了题而遭到那可恶的数学老师的嘲讽之后,他还要说声“谢谢”,引得满堂大笑;甚至那帮耀武扬威的校园混混故意撞到他身上,他还要说句“对不起”。我难以理解,他淡淡地说:“老师总为我们好。”或者是“他们不是有意的”。我们偶尔外出,大街上总会遇到乞丐,我对这些不劳而获的人非常厌恶,一概视而不见。他却总要掏出钱来轻轻放进那伸过来的破茶缸里,有时竟然是整块的钱。碰到他身上没钱的时候——那时我们衣兜里经常仅有几张皱皱巴巴的饭菜票——他竟然认真地满怀歉意地对那乞丐说:“对不起,我也没钱了。”我尽了最大的努力试图让他明白那些乞丐都是骗人的,“他们比我们有钱。”我气愤地说,几乎在训斥他了。可是他哼都不哼一声,像一头直立行走的驴子。
就在我绝望地要把“懦弱、愚昧、妇人之仁”这类的贬意词加到他身上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使我羞愧地撤消了这一决定。
高二下半学期,那是个多思的秋天。感情丰富、总爱感时伤怀的我喜欢上了同班女孩路欣媛。她是我们班的文艺委员,皮肤白而亮,短发蓬松并散发着迷人的香味,喜欢穿一身天蓝色的牛仔装,美丽,清纯,文静。由于我自爱自怜又自卑的性格,我永远也不打算向人家表白,连程飞都没告诉。这“爱”只能在我心里左冲右突,没有任何出路。一天黄昏,我踏着满地落叶在操场边的小路上久久徘徊,手中握着一本歌德的诗选,心中无比忧伤。抬起头的时候,我非常振惊地看到路欣媛和万强一起走进操场,开始只是肩并肩地走,后来居然牵起手来!走到操场角落的白杨树下的时候不约而同地停下来并紧紧抱在一起——天呐,他们在接吻!我真的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我心中的圣洁女神在和万强接吻!值得一骄傲的是我并没有像军训时那样突然晕倒,比那更丢人的是我颓然蹲在路边绝望地哭了,也没去上晚自习。
晚上,捱到熄灯以后我才拖着沉重的步子回到宿舍。万强正躺在床上兴奋地向室友们炫耀今天晚上的收获——以前我虽然也听他说过这事但是从来不相信过,以为他不过是在吹牛。在他的描述中,我心中的女神路欣媛变成了一个热辣*并可随时掌控于股掌之间的玩物。我在悲伤和愤努中握紧拳头,不过我的抗议也仅限于此,只能如此。我惹不起万强。现在网上经常会有关于校园暴力的报道,评论家说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但是我敢说,九十年代初期的校园暴力绝对更多、更烈。入学的第二年,我们这个年级就有十几个人结拜成帮,腰里别着刀子在校园里横冲直撞,恃强凌弱,一言不和就对人拳脚相加。我亲眼看到过一个同学被打得跪在地上给他们磕头。万强因为年纪大几岁,又会几下拳脚功夫,就成为这伙人的“老大”,见人就喊兄弟。根据我的身体条件和“弱肉强食”法则,和他们对抗无疑于以卵击石。况且在我六十公里之外的爹娘还在穷困中挣扎,期盼着我能学业有成、出人头地。我怎么能为这些事奋不顾身呢?
我努力劝慰自己,但效果不大,仍陷在悲伤愤怒中彻夜难眠。我不相信路欣媛会喜欢万强这种人,他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