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封都亭侯…
他只是比自己大了八岁啊,已经有了自己的藩属地,而自己呢?凭什么我没有?刘备的无奈与羡慕慢慢变成嫉妒,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一刻的心里变化。
就在这一刻刘备给自己定下了大概的计划,他开始狂笑,迎着大雨开始猛拍马背想要追赶身前的两人…
但是那匹并不是很好的黑马似乎并不很明白主人的心理,慢慢有些脱力…刘备涨红了脸只能放慢马速融入大部队之中。
理想多么美好,现实多么残酷…
在怒吼的不止是刘玄德,他公孙瓒也一样在怒吼,但是他的怒吼并不是刘备那样的愤懑,他无时无刻不再展现着自己的骄傲。
不知什么时候,公孙瓒已经发现自己酷爱白色的马匹,在他有了自己的藩地之后他便开始弄成了一只白色纯种马的骑兵。
他想快,想更快,只有比那些游牧蛮子更快才能将他们屠杀的一干二净。中华大地永远都是汉人正统,只有死了的胡人才是好胡人这些理念早在幼年的时候已经在他心里扎下了根,现在已经成了参天大树。
公孙瓒不再怒吼,他英俊的脸上再次挂起了微笑,这次回洛阳就是给自己师傅贺寿的,正好遇到了师傅要出使河东,于是便于自己的小师弟刘备一起护送师傅来到河东。
他根本不在乎精盐的销售权,他靠那些抢劫胡人的钱财早已经可以购买大批精盐,他要销售权做什么?他的家族只是豪强不是世家,老子有钱给老子军队买上足够的精盐吃就够了,管你蛋个销售权的划分。
再说了再纯净的精盐难道有那些胡人的脑袋诱人么?
公孙瓒回头看着后面那几百人的白马军队,他一直在烦恼给这只军队起上一个什么样的名字。
但是这一刻他好像有了一些头绪。
三人带领的兵马飞速的在河东境内奔驰,如果说现在河东正在下滂沱大雨,那么这一支军队就一定是那铺天盖地的白色闪电!
“对了!就是白马义从了!”
公孙瓒突然忍不住放声大笑。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
第二十四章 在路上(三)
按照道理来说,182年的程昱程仲德应该是四十一岁了,但是现在看他的面相不过才刚刚二十七八的青年。
到底是不是卫语来到东汉带来的蝴蝶效应我们当然无从的得知,但是可以得知的是在这个大雨滂沱下午,程昱正在一处破庙之中烤火。
他依旧忘不了在颍川书院做先生的日子,可以说那段时间是他最开心的日子。因为陈家与荀家的资助颍川书院俨然已经是天下最大的人才汇集地了,他虽名为先生但是同样也是在这所书院里学到了很多。
程昱自诩聪慧,但是在颍州这几年里他发现了很多与自己并肩或是要隐隐超越自己的人物。
程昱将已经晒干了的长袍重新披回自己的身上,俯下身子想要靠近炭火将自己烤的更暖和一些,从包袱里拿出一些干粮,又取了酒壶亲亲抿上了一口,最终还是不敢多饮。
戏志才,荀家三若,包括荀仲豫荀公达甚至年纪稍微小一点的郭奉孝这些人都是他在颍川认识的人杰…他相信这些人到后一定能走的很远,但是他程昱和他们不一样,他年龄最大,他早就想去追寻自己的向往的生活了。
早年的时候程昱就离开了自己的家族,常年的生活困顿已经让他明白的了世道多艰,他兖州程家早败落,他早已经不需要背负家族的人物,他程昱要为自己的理想而活。
直到有一天他听闻了曹孟德这个人…立五色大棒杖杀蹇图的消息传到他耳中的时候整个人都已经激动的颤抖,程昱对汉室正统不屑一顾,但是对于一些正义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