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33部分 (1 / 5)

(20)去:这句活的意思是,才可以说用女人能治毒疮,故疑是“云”形近而误。

(21)袭裳:衣服上加衣服。

(22)燎:植于地上照明的火炬。

【译文】

解释《尚书》的人说:“周公处于摄政地位,掌握天子的大印,戴着天子的帽子,背靠屏风,面朝南边,接受诸侯朝拜。”门窗之间叫“扆”,是面朝南的座位。背靠屏风,面朝南坐,屏风在人的身后。齐桓公接受诸侯朝拜的时候,也许是面朝南坐着,女人在他身后站着。于是社会上流传,就说他背上背着个女人。这就像夔只有一只脚,宋国的丁老头挖井得到一个人的传说一样。尧、舜的时候,夔当大夫,生性通晓音乐,奏乐的声音非常动听。当时的人说:“像夔这样擅长演奏乐曲的人,有一个就够了。”可是社会上却流传说:“夔只有一只脚。”据考察舜时秩宗官缺人,帝舜广泛地寻求适当人选,众人推举伯夷,伯夷叩头致谢一定要让给夔和龙。秩宗是卿之类的官,相当于汉朝的宗正。说夔断了一只脚,这不符合当秩宗的常理。况且只有一只脚的人,靠什么走路?夏王孔甲在东蓂山打猎,遇雨天色昏暗,走进一个老百姓家,主人正在生孩子。有人说:“君王来到,这个孩子一定富贵。”有人又说:“受不了这福分,这孩子必定卑贱。”孔甲说:“做我的儿子,谁能使他卑贱?”于是把孩子放在车上带回去了。后来孩子长大劈柴,斧子砍断了他一只脚,终于只当了个看门人。孔甲想使这孩子富贵,他有富余的力量,孩子断了一只脚,没有适宜的官做,所以只好当了看门人。如今说夔只有一只脚,无法快步走,坐着演奏音乐,是可以的。当秩宗官,不宜只有一只脚,像看门人断了脚,就不能富贵一样。孔甲不能使孩子富贵,伯夷也不会把秩宗让给夔。宋国的丁老头是宋国人。自己没有挖井的时候,常去别人家打水,计算起来,每天要花去一个人的劳动。自从自己挖井以后,就不再去别人家打水,计算一下,每天能得到一个人劳动,因此说:“宋国的丁老头挖井每天得到一个人劳动。”社会上于是流传说:“丁老头挖井在井中得到一个人。”其实,人是人生的,又不在土里出生。破土挖井,不会得到人。以此推论,齐桓公背女人的传说,就像上面说的这类情况。背对着女人而坐,就说有女人伏在他背上。知道女人伏在他背上不合情理,就造出管仲用女人治疗毒疮的说法。假使齐桓公让女人去掉胸前衣服,女人伏在他的背上,利用女人之气治愈疮病,那才可以说用女人治疗毒疮。正在接见诸侯朝拜,齐桓公穿着好几层衣服,女人也穿着好几层衣服,女人之气被分隔开,背着她有什么好处?齐桓公仰慕贤士,点燃庭院中的火炬,夜色中静坐,在想招致贤士的事,怎么反而认为他会白天背着女人会见诸侯呢?

【原文】

16·27传书言:聂政为严翁仲刺杀韩王(1)。此虚也。夫聂政之时,韩列侯也。列侯之三年,聂政刺韩相侠累。十二年(1),列侯率,与聂政杀侠累相去十七年(2)。而言聂政刺杀韩王,短书小传,竟虚不可信也。

【注释】

(1)聂政(?~公元前397年):战国时韩国轵(h!只)(在今河南省济源县东南)人。韩烈侯时,严遂与相国侠累(韩傀)争权结怨,求他代为报仇,他入相府刺死侠累。后自杀。严翁仲:严遂,韩烈侯的宠臣。韩王:韩烈侯,战国时韩国君主。公元前400~前387年在位。下文写作韩列侯。聂政为严翁仲杀韩王:公元前397年,严遂求聂政为其报私仇,杀死韩相侠累。之后聂政自杀,当时韩烈侯还在。公元前371年韩哀侯被臣子韩严刺杀。后人把这两件事混在一起,于是就流传说聂政为严遂刺杀韩王。参见《战国策·韩策二》、《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1)十二年:《史记·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