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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2 / 4)

他并没有发财,倒是在周游了这块大陆之后,在贝努埃高原获得了一项小小的采锡矿特许权,那儿离尼日利亚的乔斯8 英里。当时,马来亚仍然处于紧急状态,所以锡很贵,价格看涨。他和尼日利亚的土著工人并肩干活。因此,一些殖民者的太太们在英国俱乐部里闲聊时说这证明了大英帝国末日将临,说他“采取土人的生活方式”,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表现”。这倒是真的,马尔罗尼确实喜欢非洲生活方式。他喜欢丛林,也喜欢那些非洲人。那些非洲工人似乎不必去考虑会遭到他的吼骂,或者被他打耳光、被迫去干更多的活计。他也和他们一起坐着喝棕榈酒,他不但没有蔑视那些部落的戒律,而且还遵守那些戒律。1960年,在尼日利亚独立前后,他的采锡矿特许权期满了,于是他给一家公司当管理人员,那家公司在附近拥有更实惠的采矿特许权,名叫曼森矿业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到了1962年,那项特许权也到期了,他就被雇作曼森公司的职员。

他已年到半百,却依然身材魁梧,臂力过人,身强力壮就像一头牛。他的手很大,因为成年累月在矿里工作,手上都被划破结成了疤。这会儿,他用一只手划拉着卷曲的灰发,另一只手把香烟在吊床底下潮湿的红土上捻灭。现在天亮了一点,快要到黎明了。他能听到他的厨子在空地的另一头生火。

尽管马尔罗尼在采矿学和工程学上都没有学位,可他把自个儿叫做采矿工程师。其实,这两门学科的课程他倒是都学过,并且还学过大学里不会教授的学问——25年艰苦工作的经验。他在南非的兰德掘过金子,在赞比亚的恩多拉城外采过铜矿,在索马里兰钻探过珍贵的水,还在塞拉利昂搜寻过钻石。他能凭直觉辨认出不安全的矿井,靠鼻子闻就能识别哪儿有矿石。至少,他自己这么说;并且等到傍晚他照例从贫民窟里取走20瓶啤酒后,没有人会为他下的这一断言而去和他争论。事实上,他是那儿最后一个老勘探人员了。他心里明白,“曼联”——这家公司的缩写——给了他一份微贱的工作,这份工作要到离开文明社会很远的幽深的丛林和荒僻的腹地去,并且必须—一勘探清楚。不过,他喜欢那样的生活。他喜欢独自一人工作;这就是他的生活方式。

他最近的工作当然是称心的。三个月来他一直在一个山麓小丘探查矿藏,那条山脉叫“水晶山”,位于西非海岸的一个小飞地,赞格罗共和国的腹地。

他被告知到水晶山周围的什么地方去集中勘探。那儿有连绵的较高的山丘和起伏的圆丘,高达二三千英尺,纵贯这个国家,与海岸平行,离海边40英里。这条丘陵带把沿海平原和腹地分隔开来。它只有一个山隘,有一条路通过这个山隘到达腹地。那是一条土路,夏天被烤得如同水泥地,冬天则泥泞得像沼泽地。山巅那边的土著是文杜族人,除了他们的工具是木制的以外,这个部落差不多进人铁器时代了。马尔罗尼在不少荒野之地待过,不过他发誓说,他还从未见过像赞格罗的腹地那样落后的地方。

在这条丘陵带的一头是一座大山,这儿的丘陵以此山得名。这座山甚至还不算那儿最高的山。40年前,有一个传教士只身一人穿过丘陵进人腹地,然后又循着山隘改朝南走,走了20英里,只见一座卓立不群的山隐约闪现在眼前。头天夜里这儿下过雨,那是一场骤雨,在五个月的雨季里,这样的骤雨很多,给这个地区带来300英寸的年降雨量。当传教士看见那座山时,它正在晨光里生辉,于是他把此山叫做“水晶山”,并把这个名字记在日记里。两天后,他被人用棍棒打死后吃掉了。又过了一年,这本日记才被一个殖民军的巡逻兵发现,它被一个土人村落当成一本符咒来用了。殖民军士兵奉命执行任务,扫荡了这个村落,然后回到海岸,把这本日记递交给教会。这样,那个传教士给这座山起的名字就流传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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