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实把我吓得不轻,而高孝珩已迅速握住我的手。指尖捏着指尖帮我擦拭,他焦急地问道:“可是烫到了,疼不疼?”
幸而茶水不多,没有撒到衣服上。
紫砂的壶把儿还系着一跟同色的编绳,线绳另一端连着壶盖,而现在原本盖在壶口的盖子被震出去,耷拉着垂挂在壶身上。他低着头,额前垂下几缕黑发,其实他仅仅留给我一个侧脸,可我还是敏锐的感受到他面上专注和担忧。
郑尔菡……这个姑娘究竟是谁,如果小时候都不爱吃红枣是个巧合,那同样是在十二岁之后又开始吃了,难道也算是巧合么?
十二岁之前,我是一个很乖很乖的小姑娘,胆小且听话,老师和母亲都说吃糖有蛀牙,还煞有介事拿蛀牙的照片给我看,我一个害怕,便不吃任何甜的东西,上到糖果零食,下到甘蔗,甜枣。若说每个孩子童年的回忆里都充满了甜食,那我一定是没有童年的孩子!
十二岁左右的我迎来了叛逆期,终于懂得反抗,不再做逆来顺受的小白兔。好吧,我原本也算不上是白兔子,只是伪装得习惯了。性子里的叛逆和倔强被激发出来,尤其是当我知道有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其实甜食和蛀牙并没有那么可怕后,我开始得寸进尺,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生活中永远有人无法预料的意外和巧合。我想,隔着千年红尘,我与郑尔菡有些相似的习惯其实也很正常,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世界上的人那样多,难免会有一些在某些方面有重合。
右手被高孝珩握在手里,正是前天高长恭用来画押的手。他的指尖带着薄薄的暖意,这般姿势却让我第一时间想到,不久前也有一个男子,执我手,蘸上朱砂在宣纸上轻轻的按下去……
郑尔菡……这个姑娘对他来说一定是很重要的。他越是这样将对郑尔菡的感情倾注在我身上,我越觉得自己在欺骗他,可我明明什么都没做。
这件事还真让人烦恼。
十指连心,右手的僵硬顺着血液直上心头,当我终于从高孝珩手中抽出了自己的手时,才缓缓地松了口气。然后抬眼,对上他深沉的目光,竟后知后觉的发现,说话的时候,甚至帮我拭茶渍后,他的视线始终凝在我身上,毫寸不离。
被一个男子这样注视着,就算我的脸皮比城墙拐弯还厚,还是难免羞红了。我是个小姑娘,没什么阅人经历,这样的暧昧氛围显然只会让我更加不自在。
想了想,我终于颤颤地伸出左手,覆在紫砂壶身上,很煞风景地回答他:“不疼不疼!茶水是凉的。我没记错的话,好像是昨夜的来着……”
高孝珩:“……”
实话说,当初在长安杜陵拜访逍遥公时,我还很是理智地抱怨主人缺席是对客人的怠慢。而现在,我这里没酒就算了,好不容易有的一壶茶,水还是凉的,论起怠慢我应该算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真是世事难料,江河日下。
不过,好在高孝珩并不不是来喝酒饮茶的……其实我宁可他是来饮酒喝茶的,那样的话,我与他之间也不至于这般尴尬了。
当然,尴尬的是我,与他无关。
思前想后,我觉得自己似乎很对不住他,先连累他被木盆打湿了衣服,后又用半壶凉水招待他,这若是传出去,肯定会有一大拨人批评我。
我捏着一颗枣,思索着如何补救才算说得过去,以至于没有注意到眼前他的动作。
其实他并未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仅是抬起手触了下我的脸,满袖梅香轻轻一晃,他的手已经收了回去。而我的心却没由来的狠狠一跳,然后指尖的红枣步了和紫砂壶相同的后尘。
不同的是红枣比茶壶轻上很多,也圆上很多,所以它跌落在桌上滚到高孝珩面前,打了无数个转儿,才慢慢停住。
咬着唇,我把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