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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2 / 5)

己晕吧……

再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了离飘香山庄很远的荒山里。身边有长剑、包袱以及那只小乌龟。打开包袱,里面有一本《落花心法》和那条印满人名的四角内裤。

远远望去,飘香山庄已经是火海一片,炫目的红光将天空吞噬。相距甚远,我仍能感到热浪袭来,甚至还嗅到浓烟的味道。我坚信,那一刻的眼泪是被熏出来的。为了应景,我满腔悲凉地朝天呐喊:义父!你欠了我什么,能折成银子不?

刚说完,我就赫然发现包袱里面还有一袋金叶子和一些散碎银两。另有一张字条,义父写给我的:“名册留好,祸福天定。”

捧着银子,好不尴尬,但我还是厚着脸皮再次仰天长啸:义父!这点儿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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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不,是刺客 第十节

我始终觉得义父为人懒惰,好多年不见他亲自行刺谁了。曾经有人送义父绰号“杀人不见一滴血”,形容他剑快。后来更快了——他仗着自己的名号直接逼目标自杀,懒到这份儿上也算是刺客界的传奇了。这次他更懒,临死前把惹祸的名册留给我,连结果他都懒得猜一下,让我问天。他也不怕我被雷劈死!

我时常觉得,对和错只是相对,不是绝对,关键在于身份。比如找老婆这事,普通人找老婆肯定没错(当然,如果找的是别人的老婆就另当别论了)。但和尚找老婆就大错特错,这个错是相对于他的身份的。杀人是错,但如果只相对于我刺客的身份,那就没错。这套理论尚不成熟,我原打算在退休之后将其整理成册的,名字都想好了——相对论。

总之我没弄明白,那个被称为家的地方化成了火海,到底是不是我的错。对斩龙会的恐惧,倒是被深深地烙在心里。隐约记得义父讲过,消除恐惧的最好方法,就是消灭恐惧的源头。消灭斩龙会吗?开什么玩笑。反正名册在我手里,还是老老实实等他们来找我吧。

就这样,我闯入一直身处其中,却很少接触的江湖。它没有一个明确的门牌号,地图上也找不到它的位置。但我知道,从执剑的那一天起,我就是江湖中人,因此,我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江湖。

既然要行走江湖,拖家带口自然不方便。虽然万金与我并无血缘关系,体积也很小,很难将其划到“累赘”的范围。但我为人粗心大意,想必很难照顾好它。它日后挨饿受冻自不必说,万一哪天我饿急了,真把它熬成王八汤,也是极有可能的事情。想到此处,我将万金放在了一条小溪旁,独自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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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阴谋 第一节(1)

飘香堂被灭已有半个多月,我漫无目的地晃荡到一个小县城,找到城里最大的酒馆,上到二楼要了张临窗的桌子。这样,只要我用心听,周围所有人的对话,基本都可以听到。

不是我有窥探别人隐私的陋习,而是我实在太想听到一些飘香堂的消息。放走万金之后,我先跑到没有人烟的深山老林里躲了好些天,终日与猴子为伍。行走江湖那事?我不说了嘛,我到哪里,哪里就是江湖。可日子一长,感觉不对劲,还是离开吧,因为猴子们已经开始帮我抓虱子了。再待下去,我该返祖了。

侧耳探听一会儿,我发觉大众更热衷于讨论谁家的老婆偷了男人、谁家的男人召妓被老婆抓个正着这类事。他们口中唯一的刑事案件是赵举人家的母狗被刘秀才养的公狗强奸了,这还了得?赵夫人可一直拿这条狗当自己闺女看,就差没让它上桌吃饭了。既然是闺女被强奸,自然就要去县衙理论。大老爷一瞧,一举人一秀才,这还用想吗?当下便判了公狗入狱二十年。

正准备结账走人,身边传来这样一句话:“大事?那得算是飘香堂的事了。”

我迅速转过头去。从打扮上看,说话的是一个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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