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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1 / 5)

正文 第1章:第一章

前言

什么是混沌呢?它的原意是指无序和混乱的状态(混沌译自英文Chaos)。这些无规律,不可预测的现象,就发生在那个混沌的年代——文化大革命时期,混沌的地点——在古老而神奇的民族摇篮里——中原大地,混沌人——我——一个年龄十二岁的男孩身上。

天地混沌,社会混沌,我们村上的人也都混沌了。

混沌的村庄,混沌的村民,混沌的事儿,还有一个混沌的我。

我把此情此景中看到的混沌事儿,写下来献给清楚社会的清楚人。

一九七五年,那年我十二岁,学校停课闹革命,我们村子和我一样半大的孩子,就成了“没王蜂”。天天的下河捉鱼,与外村的孩子打架,上树玩捉猴子的游戏,偷个水果,摸个西瓜;到了晚上玩半夜,抓特务啊,打游击啊,什么都干,反正是“无事生非,无恶不作”,闹得整个村子鸡犬不宁。

那年春天村上发生一件大事——光棍儿狗群结婚了。这成了村里最大的新闻。

狗群本来有一个很和睦的家,他父亲在狗群十岁的时候,给生产队赶大车去城里拉大粪,遇见火车,驾辕的红马惊了,狗群爸奋力拉受惊的马车,结果受惊的红马一个前蹄腾空,把狗群爸拉倒。红马落下两蹄踏在狗群爸的身上,大车又从他身上碾过……后来狗群他妈远嫁他乡……本来要把狗群带走的,可是生产队研究后不同意,认为狗群爸为了保护集体财产才献出了生命,虽不算是烈士,也能称得上是因公殉职,要留下血脉啊。于是狗群就成了吃百家饭的五保户。那时候跟着造反派贴贴大字报,刷刷标语,看见不少世面,狗群跟着好人学好,跟着巫婆学吓神,成了好吃懒做的二流子。这不,都三十岁了还没有娶下媳妇,村上的好心人给他介绍了不少,人家姑娘来一看,就走了。为啥,一座三间的瓦房是生产队帮他盖的,可是没有窗棂。据说窗棂被狗群拽下当柴烧了。屋里没有一件像样的东西,连张床也是破得不行。

前几天村里来了两个四川要饭的是父女俩,家里穷得实在无法生活了,父亲情愿把女儿嫁到这里,条件是二百斤粮食。村上人自然想到了狗群,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经三大娘说合,姑娘同意嫁给狗群,但是粮食要换成全国流通粮票让父亲带走。老队长逼着政治队长狗群表态,俩人一合计狠狠心同意了人家的要求。到公社开证明,从生产队的仓库里装了三百斤粮食,到公社粮所,换成了粮票,交给了四川姑娘的父亲。打发他回四川仪陇老家。回头张罗狗群的婚事,老队长让妇女队长陪着到县城买了一身新衣裳。你别说,人配衣裳,马配鞍。四川姑娘秀儿一打扮,水灵灵的,就像刚出水的芙蓉一样好看。村上的小伙子见了都称奇,责怪自己没有看上她。东头的三大娘见了不住地称赞,指着狗群说:“一朵多好的鲜花阿,插在你这团牛粪上,你不好好待她,全村人都不同意。”

结婚那天,没有大摆酒席,村上的乡亲们送来了锅、碗、瓢、盆等家什。凑合着组合成一个新家庭。

拜天地的仪式是不能少的。狗群以前人家结婚他乱惯了,这次人家饶不了他。东邻的大嫂领了一帮娘们往新郎新娘身上弄扎扎球的毛毛,村上的小伙子借着闹得机会摸摸新娘的Ru房,拍拍新娘的屁股,更有甚者把手伸向人家的大腿间乱摸乱晃动。白天闹了一天还嫌不够,晚上也没什么事,又来了一帮帮闹新房的人,把新郎新娘捆在一起在地上推石滚。

时候已经不早了,狗群就往外撵人,把这个撵走那个又来了。有人把灯吹灭了,小伙子趁机爬在新娘身上,一趴好几个人,就像叠罗汉似的。

小孬是村上的政治队长。这家伙唆使我和小广藏在床下,那时我只有十二岁,只是觉得好玩,就和小广趴在狗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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