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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2 / 3)

因此,他要除去所有的原因,只留下唯一想让她感受到的那一个……她好像有一点点懂了。

离了婚,他什么都得不到。

或许说,离婚,是在两者之间选择了她。

当初,为了什么而娶她,今天,他就为了她而放弃那些。

他只是想向她证明,他要的是她,补偿一开始所亏欠的。

他离婚,不是放弃她,而是为了拥有她——应该说,他想拥有的不只她的人,也要她的快乐,真正的快乐。

离了婚,他只是一个叫傅克韫的男人,没有婚姻的约束,没有财富的利诱,没有任何的因素,与她在一起的每一天,单单只因为他爱她,想陪在她身边。

“宛仪,敢不敢跟我赌?没有婚姻,没有那一切,我依然可以陪你到让你可以看见我满头白发的样子,三十年后,我们再结一次婚。”

她懂了,也笑了。

她想,全世界大概没有一个要与心爱丈夫离婚的女人,还能够笑得比她更幸福洋溢。“好,我们离婚。”

傅克韫张臂,承接投入胸怀的柔软温香。

其实后来,他常常在想,当年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做下决定娶她?真要出卖人格,他有一百种一步登天的快捷方式,但是一开始,他并不打算这么做。

他想,或许是因为那个下午,她带着美丽笑容,毫不迟疑伸手握住母亲的那个举动,当时,他在远处看着,心莫名地暖融。

花了许多年,他才恍然顿悟,他想摆脱的,不是卑贱如泥、任人轻视的身分,而是无边无际的寂寞。

那个带着笑的美丽女孩,以温暖掌心拉住母亲的同时,也握住了他的心,他潜意识里知道,这女孩会疼他、宠他,包容他的一切,以那双手,温暖他冷寂的心。

自始至终,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家,一个女人全心全意的似水温柔。

无关名与利,真正打动他的,是用一支棒棒糖来讨好他,羞涩的少女纯情。

是她纯净无伪的情意,让他的心比化在嘴里的糖更甜腻。

早在他意识到之前,他已爱上她,比自己以为的还要久。

后记 楼雨晴

这是一本恋爱进化史,完毕。

明明九个字就可以说完的重点,我到底为什么拖拉了十个章节?(泪)

好吧,要短话长说也不是不可以啦,反正杂念兼长舌是晴某人的长项。

这本书,从女主角十八岁写到四十岁,整整二十二年光阴都与同一个男人纠缠在一起,而且不是动不动就十年后、二十年后的跳跃式写法,而是一年、一年地交代过程与演变,堪称晴姑娘写过有史以来发展过程最长的一段恋情,直到写完,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办到了,杰克,这真是太神奇了!(路人甲:恭喜你,珍妮弗)

不可免俗,还是要聊聊本书二、三事。

首先,晴姑娘自己自首,这本书与之前出版的书有一点点关联性,一、两处小bug会兜不上来,好啦,我自己诚实招供,杜大小姐根本不在我的写作计划中,之前提到的并不叫伏笔,而是随笔……所以后来做了一些情节上的调整后,很明显就有些小出入了,这点请各位见谅,我知道错了,我有在忏悔,真的!(跪)

另外要与各位分享的是,这本书晴姑娘稍稍改变写作习惯,记得我的新宠——十吋小笔电吗?从这一本开始,晴姑娘偶尔会抱着它到安静的茶坊、复合式餐厅等地方写稿,有时写累了,会停下来喝喝我的下午茶,观察周遭来来去去的人、事、物,这当中,我留意过正在相亲的男女,听他们介绍自己,也见识到什么叫“媒人嘴,胡蕊蕊”,男方抓准时机退场,让媒人有机会问问女方意愿,小小增广了一下见闻——喔!原来相亲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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