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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1 / 4)

他怔怔看了我一眼,突的脸上露出一副喜色,一边说道:“谢谢公子。”然后一边大步跑到门口去,取下门上的横柱,吱的一声,大门失去了横柱的阻挡被一股大力重重给推了开来。

这一下,那店小二也是明显被怔了一怔,倒退了数步,不过他脚步还未站稳,门外就有一神采飞扬的人大大裂裂的闯了进来。

那人一边走进来,一边抱着个酒坛子,进来就大喊大叫起来:“喂,刚才那个小孩还在不,跟我出去喝酒。”我一看这人不是别人,原来就是刚才那余诗雨,她手上拿的是女儿红,不知道在哪买的,她此刻也看到了我,已经红透了半边天的俏脸上顿时淀放了一片喜色,三做并做二步就冲到我面前,二话不说直接拉起我的手就往外拉,直搞得我反应不及。

“我余诗雨最讨厌欠人家人情了,你刚清我喝了酒,现在我请你喝,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她一边拖着我的手,一边喷着酒气大声嚷嚷着,那店小二估计是先前被她给吓坏了,现在就算这余诗雨再怎么闹,他都不敢说半句话出言相阻,只是躲到一边去了,我看着那闪远的店小二,叹了口气,这家伙真是的,这么怕事,我从怀中掏出银子,给他丢过去,言道:“这是我吃酒菜的钱,你收好了,一会儿我还要回来,记得给我开门。”

那店小二接钱的工夫倒是不错,在空中接过我丢的银子,忙应道:“好的,客官,你小心一点呀。”说毕,没等余诗雨回他,他就跑到内堂去了,好像很怕和余诗雨交涉。

不过这余诗雨还真是性情超豪放之人呀,她如此的率直个性真跟那陈云宵不相上下,或许还更胜一筹呢。

我被她拉得踉跄前进,不过她的手虽然沾满了酒水,但触碰起来却是那么异常的滑腻,这不禁让我想到一个问题,难道美女的皮肤都是这么光滑细嫩的吗,真是上天完美的杰作呀。

我跟着她到了店外,然后她顺势把美极客栈的店门给拉了回来,接着便一副醉眼蒙眬的目光看了我一眼,便直接往龙凤居的那各路走去。

当然这时她没有拉我的手了,只是抱着个酒坛子一边走一边喝酒,我看她现在估计也是半醉半醒的状态了,因为走起路来是左窜右窜的,像在打醉拳一般,真是令我看了都为她捏把汗,她这么走,会不会捧倒呢,捧的时候,我是扶她胸部还是腰部好呢,一路走着我就一路胡乱想着。

又走了没一会儿,余诗雨突然转过身来,一副黑社会大姐大的表情对我鲁了鲁嘴:“怎么样,小孩,要不要来一口。”说完,完全没等我回话,就把手中酒坛重重给我丢了过来,我单手接住,顺手就大罐了一大口,不过喝完我却有种感觉,这个女儿红味道比美极客栈的要淡不少,看来那寒萧子说得一点也没错呀,看来那美极客栈的女儿酒果然不虚这王德镇第一的招牌,酒的味道上果然比其它地方的要纯正不少呀。

现在已是初春季节,现在又是晚夜,虽然天气不及寒冬时分的严冷,但也不是那么的温暖,有些冷冷的感觉,不过我有半成内力护体倒没这么冷,加上又喝了酒反倒觉得全身都热呼了起来,但虽然如此,此刻街上却是半个人影都没,当然除了我和余诗雨两人外,这个朝代和我前世是不同的,这里是没有夜生活的,半夜也没有小混混,有家不回的街姓到处在闲逛,所以街头上显得寂静万分。

在这孤零零的大街上,就我和一个大美女在街上东窜西窜,加上酒精的作用,我不免又起了一些非分之想,不过我知道这余诗雨是肯定不同于陈云宵的,她的阅历也一定比陈云宵更加广大,见的世面也比那大千金要多不少,所以用对付陈云宵的办法想占有她的身子是绝对不可能的,而且这余诗雨的性子我是非常喜欢的,我可不想就这样亵渎了她的身子,就像华倩一样,她们身上都有一种淡淡的感觉在吸引我,而不是身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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