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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头年纪不大,看上去只有十岁,梳着双髻,苹果脸眼睛大大的看起来很是水灵,只是个头不高,身量也瘦,到不像大户人家的大丫头,只像是和雪双那样的三等丫头。这丫头名唤碧玺,人乖嘴也甜,知道好些临清的事儿,且头脑清晰很有分寸,表面看着娇憨,内里却从不越规矩,手脚也很伶俐,这让仙衣很满意,反正她也不打算离开金风华,更不会找死去害别人,所以根本不担心碧玺是金风华送来监视自己的,反而觉着碧玺在自己身边有种解闷的感觉,不会让她一个人寂寞孤单。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仙衣就是个心宽的主儿,哪怕遇上金风华这么个杀人如麻的大魔头,她也能及时调整心态,绝做不出矫情苦逼,相爱相杀的事儿。
有了碧玺,金风华与仙衣很快就知晓了临清最好的地段在瓦片巷,据说这里在前朝的时候出过三个有出息的姑娘,一个做了宫里的贵人,一个做了王府的宠妾,还有个嫁给了边疆的兵头,谁知道兵头立了大功,做了侯爷,那姑娘就成了侯爷夫人。在这个时代生女孩就叫弄瓦,而碰巧的是,在这条街出生的女子有如此大出息的不止一个,所以这里就被后人称作了瓦片巷,也相对比临清其他的地方更加繁华。找准了地方,碧玺又介绍了这片算是厚道的中人孙叔,由于他价格公道,做人也实在,所以在瓦片巷这附近的人都喜欢委托孙叔,他手里的房源也自然而然的慢慢变多。
金风华知晓之后就开始变得兴致勃勃,也不管时间临近旁晚,拉起仙衣就让碧玺领着去了孙叔的家,只是他是不在意别人的感受,可这偏僻的小镇哪里见过如此模样的男子,就是仙衣待在他身边,都被他的模样盖过了风头,反而瞧着仙衣的人还没偷看金风华的人多,这让仙衣松口气的同时也有点哭笑不得,到是金风华仿佛没感觉一样。
孙叔刚放下饭碗,他年纪大约四十多岁,家里有个婆娘,长得略微富态,与他又是青梅竹马,两人婚后生有一子,如今儿子在外头店铺里当掌柜还娶了人家店铺主家的独生闺女,算是临清过的不错的人家。孙叔早年跑过商,家里有些家底,认识的人也不少,原本应该在家享福的他耐不住寂寞,便天天出去给人做中人,几年下来,到竟然也小有名气,于是越做越有干劲,只是此时已是黄昏,到真是少有人这个时候登门的。
不过,孙叔也没犹豫,直接去开了大门,却被门口这一男一女给惊住了,女的不用说,跟天上的仙女似的,看起来应该是大家的小姐,可那男的居然比女的还要艳丽,孙叔瞧了再三才确定这真是个少年而不是哪家贵女女扮男装的。不过好在孙叔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他稍稍看了看两人的衣着,两人虽然看起来穿着很普通,但那布料却只有南方才有,不是临清这种偏僻小镇能卖的东西。
孙叔扫过不过一瞬,很快便和气笑道:“两位有事儿?”
碧玺这时候站了出来,俏皮道:“我家少爷知晓这片儿孙叔最有本事,自然要求到门上。”
“当不得,当不得。”孙叔连连摆手,谨慎的说道。
“当得,当得,在下初入临清想在临清买座宅子落脚,因着时间仓促,到是麻烦孙叔了。”金风华一笑,美艳之余还带着三分腼腆,态度很是谦和,仙衣都觉着这人的芯子是不是给人穿了。
孙叔下意识的偏偏头,生怕被这笑容给晃瞎了眼,微微垂下眸子笑道:“不麻烦不麻烦,咱就是干这一行的,还要多谢公子照顾咱的生意,只是不知公子想要什么样的宅子?”
“不用多大,大概三进的就成,最好有个园子,有池塘更好……”说到这里,金风华脸皮子微红,又牵起仙衣的手,笑得略傻道:“在下是家中庶子已定了亲事,现分出来单过,总要照顾到后头子嗣。”
仙衣觉着金风华就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