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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3 / 5)

蜒:也称“铜石龙子”,类似蜥蜴的爬行动物。生活在庭园内或郊野石缝、草丛间,捕食昆虫。

(5)《太平御览》卷九四六引《论衡》文,“亡”下有“患”字,可从。以上事参见《吕氏春秋·知分》。

(6)尚:同“倘”。

(7)故:通“固”,本来。

【译文】

禹南渡长江,看见有黄龙驮着一只船,船中的人,惊恐得六神无主。禹却笑着自称说:“我从天那儿承受了命令,尽力为百姓操劳。活着,像寄身在外;死了,就像回到家里,有什么值得惊慌失措的。我看龙就同蝘蜒差不多。”于是龙离去而灾祸消除。考察从古到今有龙来都是吉兆,而禹独说黄龙是凶兆,是他看见那黄龙驮船,船中的人惊恐的缘故。拿桑树和穀树跟龙相比,对吉凶的看法虽然相反,但大概相类似。野生植物长在朝廷中,如果是凶兆的话,那大概有如把黄龙驮船是吉兆说成凶兆一样。看来桑树和穀树长在朝廷中,本来是吉兆,因而殷朝没有灭亡。

【原文】

18·9晋文公将与楚成王战于城濮(1),彗星出楚,楚操其柄(2),以问咎犯(3)。咎犯对曰:“以彗斗,倒之者胜(4)。”文公梦与成王搏,成王在上,盬其脑(5)。问咎犯,咎犯曰:“君得天而成王伏其罪,战必大胜。”文公从之,大破楚师(6)。向令文公问庸臣(7),必曰“不胜。”何则?彗星无吉,搏在上无凶也。夫桑穀之占,占为凶(8),犹晋当彗末(9),搏在下为不吉也。然而吉者,殆有若对彗见天之诡(10),故高宗长久,殷朝不亡。使文公不问咎犯,咎犯不明其吉,战以大胜,世人将曰:“文公以至贤之德,破楚之无道。天虽见妖,卧有凶梦,犹灭妖消凶以获福。”殷无咎犯之异知,而有祖己信常之占,故桑穀之文,传世不绝,转祸为福之言,到今不实。

【注释】

(1)楚成王:名熊恽,春秋时楚国君主。公元前671~前626年在位。城濮(p*仆):古地名。在今山东省鄄(ju4n绢)城西南临濮集,一说在今河南省开封县陈留附近。公元前632年晋文公和齐、宋、秦等国联军,在此战败楚国军队。

(2)楚操其柄:楚国控制着彗星的柄。

(3)咎犯:即狐偃,字子犯,春秋时晋国大夫,晋文公的舅舅,故又称舅犯。晋文公流亡期间,他是重要随从。晋文公宣信诸侯而霸天下,大多采自他的主张。

(4)参见《说苑·权谋》、《淮南子·兵略训》。

(5)盬(g(谷):吸饮。

(6)以上事参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7)向:从前,往昔。令:假使。

(8)占:疑重文而衍。

(9)当:对着,面对。

(10)对彗:是处于彗星尾端的意思。见天:是脸向上的意思。诡:奇异。

【译文】

晋文公快要与楚成王在城濮大战,彗星出现在楚国天空,彗星的柄在楚国一边,晋文公就这事询问咎犯。咎犯回答说:“用扫帚当武器去进行战斗,把它倒过来用的人得胜。”晋文公梦见跟楚成王搏斗,成王在上面吸他的脑髓。又以此事询问咎犯,咎犯说:“君王得到天的帮助,成王低头认罪,打仗肯定要大胜”。晋文公听从了他的话,大败楚军。那时要是晋文公去问平庸的臣子,肯定说:“打不赢。”为什么呢?因为彗星不是吉兆,而搏斗时处在上方也不是凶兆。对桑树和穀树出现的预言,是凶兆,就同晋国处于彗星尾端,晋文公与楚成王搏斗时被压在下边,认为是凶兆一样。然而桑树与穀树的出现是吉兆,大概就像处于彗星尾端,脸向上这种奇异的征兆一样,(表面看来是凶兆,其实是吉兆),所以殷高宗在位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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