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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顯然早就看到了黑暗中的我。他步子放慢,試探性地往前走。他從雨衣里掏了一件東西。

一道手電光向我臉上掃來,我擋了擋眼睛,我認出來人是下午見到的那個警察,不是陸安。

「你嚇我一跳,我以為是她。」他說。

「你以為是誰?」我迎上去,逼問他。

他站住了,熄了電筒,眼睛看著自己的腳,說:「你在這裡做什麼?」

我一直逼到他的面前,說:「你姓魏,『千女鬼』。」

他嚇一跳,問:「你怎麼知道?」

「我知道。」我一字一句地說出自己的判斷,「你們都是男人,你們都有可能。」

那警察臉上露出恐懼的神色。他忽然轉過身,往岸上走去。一聲長長的汽笛在這時拉響,飄著細雨的碼頭上已經空無一人。羊穗,我注視著流淌不息的江水,對她說,你是個魂兒,你為什麼就不可以安心地做個魂兒?有魂不是很好麼,為什麼一定要弄清你怎麼變成魂兒的呢?

我把手裡的項鍊,慢慢放入江中,它一閃亮便消失了。窗邊的天空露出淡青色時,我準備離開這城市,我提起打點好的行裝,在關門的那一瞬間,淚水湧出了我的眼眶。我鎖上門,把鑰匙從鑰匙鏈上取下,然後,像多年以前一樣,我把它壓在羊穗知道的那塊磚頭下面。

這個門為羊穗留著。當你被這個世界追蹤得殘缺不堪時,我希望你能躲進我的這間小屋喘一喘氣,如果那時我又一次來不及趕回來幫助你。

第11章 辣椒式的口紅

很久了,我一直都只能靠酒度過夜晚,酒精有洗去記憶的神妙功能。年紀越大,記憶越少。

這天在街上,準確地說,是一家鞋子店,一雙翻羊皮短靴子勾住了我的視線。我走了進去,舒服地坐下來試鞋。我的尺寸不大,也不小,三十七碼半,右腳大點兒。相書上說,右腳大,我父親會先母親去世。太可笑,怎麼會怪到我腳上?從小就聽人這麼說,每次我只有狠狠瞪人一眼。最後母親死在父親前一天。

不過在我面前半跪下的這位小姐,當然不這麼說,不會冒犯顧客。她脫掉我的鞋,試新的靴子。她對我很周到,先讓我穿著襪子試,又脫去襪子試,說我穿上靴子,真氣派。

職業訓練不錯,但我突然對她的腳感興趣,比我的稍大一點。「是三十八碼?」我問。

「差不多。」她說。可她站起來,比我高些,一米六五,長頭髮盤在腦頂,盤得不夠緊,垂頭弄我的鞋,髮絲就掛到額前。

「有空嗎,我想請你吃個晚飯,」我的聲音沙啞,「若你不拒絕給面子的話?要不……那麼,晚上六點半,如何?」

她看看我,每天恐怕有不少顧客向她發出這種邀請,我不是第一個,我在她身上尋找什麼呢?她搖了搖頭,說很榮幸被邀,但不能接受,店裡有規矩。

我不感到意外,雖然我說得突然,連自己也未弄清楚動機。我付的是現金,她高興地拿著收據回來,應該說,她算不上美人,但她容貌中有某種東西,十分耀眼亮麗。因為她拒絕得婉轉,我就另走一步:「能告訴我你的名字嗎?」

她含著笑,不是我剛進門那種職業性的笑。「叫我小梅吧。」我回到自己一房一廳的家。對一個無兒無女的人來說,電腦真是個好伴。打開電腦,看看有沒有久已忘懷的朋友來信。只有一封:那種連鎖信,一人發重複的一百封,再讓收信人發一百封,寫了必有好運,否則定會遭災,九族雞狗,無一倖免。前電子時代的討嫌事,電子時代就頻率更高。

我在一家商店做會計,提前退休後,回故鄉定居。南方小城,也發達起來,最先想找個清閒之地養老度殘生,此處也不再清靜。不過,既回來了,就定下心來,畢竟這兒雖然外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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