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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莉無奈地說:「各位誤會我心懷叵測了,我只希望讀者茶餘飯後不要看得作嘔而已。」

此言引起鬨堂大笑。

英莉在文中老實不客氣指出該名畫家有模仿之嫌。

那一段被刪掉了。

英莉據理力爭,「本市沒有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不指可以隨便批評攻擊另外一個人。」

「他可以辯駁呀。」

「人家沒有專欄。」

「我不寫了。」

編輯看著英莉,「你已經被慣壞了,我若不是看著你出身,才不會吃力不討好意圖指教你,劉英莉,出來做事,要做到皆大歡迎,自己活,也讓別人活,你的觀點意見,不一定是生命、道路、真理。」

「可是我的感情是真摯的。」

「真摯的感情一樣會傷害對方,何必令他人生活不愉快,為一點點區區稿費結怨,值得嗎。」

「呵,你是勸我人云亦云,隨波逐流。」

「錯,我是勸你做訪問選對象時小心行事,不喜歡的人,不要去訪問他,既然已經走到人家面前,要尊重人家。」

英莉語塞。

「還有,覺得難以下筆,便暫時不要下筆,這是你的職業,不要仇視它,要做得快快樂樂。」

說完了,編輯擺擺手,示意她告退。

英莉聽了教訓,一邊面孔麻辣辣,老人家的話當然有道理,所以捏到她的痛處。

被讀者寵壞了,好似寫什麼都有人看的樣子,所以覺得可以任性發揮,不理他人感受,所以覺得筆桿兒可以橫掃千軍。

所以覺得自己是個特權分子。

所以想脫離編輯部的控制獨自生存。

以前,只覺寫作最怕沒有題材,入了行,對這個行業略知一二,才發覺行有行規,不容越雷池半步。

有了題材,有了讀者,又忠於自己,還得學一學照顧他人感受。

同事仿佛知道她在想些什麼。

「你不想做丑筆吧,有些人寫專欄似小丑,讀者喜孜孜看他的文字,就是等著看該人天天出醜,日子久了,雖然擁有讀者,卻一點尊嚴都沒有。」

「那應該怎麼辦?」英莉茫然。

「開玩笑,你比我寫得好多了,」同事不願多說,「我還要向你討教呢。」

英莉沉默。

她找到好友.才說出煩惱。

「我還以為你已經上了軌道,隨時飛升,要做大作家呢。」

「真的,開頭動筆的時候,覺得直可挑戰金庸倪匡。」

玲玲掩咀笑。

英莉尷尬地說:「人往高處。」

「是,志大才疏。」

「喂,給些許鼓勵好不好。」

「我一直覺得,」玲玲正經地說:「成功靠提升自己的成績,而不是靠拉低別人的成就,刻意醜化他人,徒然顯得無聊膚淺,別忘記社會是有公論的。」

英莉不悅:「我並沒有醜化他人。」

「那最好不過。」玲玲欲語還休。

「你可以跟我說老實話。」

每個朋友都這樣說,有誰笨得不知好歹,泄漏一言半語,立刻被淘汰出局,朋友都沒得做。

所以玲玲只是笑笑。

像英莉那麼聰明的人,應有自知之明。

「讓我們去散散步。」

英莉點點頭。

她倆自斜坡走下去。

還沒走到一半,已經聞到梔子花清香氣息。

英莉深深陶醉,這種享受,同名利權勢,毫無關係。

只聽得玲玲哼起一首歌:「……少年的我,是多麼的快樂……」

英莉接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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