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英国内部那糟糕的环境让这些人的发明每每都要束之高阁。
瓦特和商务伙伴的利益链太过坚固了。
西的1768年,经过一系列的改进和大量的借款后,于同年八月瓦特赶赴伦敦,为新型改良的蒸汽机申请专利。在伦敦的六个月里,瓦特努力的为其专利奔波运作。最终于次年(1769)一月获得了专利。但在1773年之前,这项专利都没有转化为任何实质性的大规模生产活动。
史上这个时间点还要推迟到1776年,但是史的轨迹改变了。从东方传来的消息反而推动了瓦特蒸汽机在原产地英国的商业利益。然后,它还是在中国蒸汽机应用的刺激之下,才在欧洲范围之内真正的声名大噪。而后瓦特也有了一个可靠的商业伙伴马修波尔顿。还在他的担保下,英国国会延长了瓦特的专利权,直到1800年。马修波尔顿是瓦特最主要的支持者和业务伙伴。
当瓦特的专利保护开始生效并投入生产,瓦特的精力已经不可能全部投入到蒸汽机的改进和后续研究中了,他大部分实质精力是在抵御着、抑制着竞争方的其他发明者们。在刚刚过去的西1781年,瓦特还获得了额外的专利权,使其在曲柄运动上,有着不公平的预期。
然后瓦特和他的伙伴就开始挥舞起法律的大棒,用法律制度去驱赶竞争者,强制其停止生产。
这是陈汉的大好机会。
因为陈汉的专利法权并不存在这样的限制,只要能付出足够的资金,法律能保障他们在正当商业生产上的变现。陈鸣为了给欧洲发明家们留下一个好印象,就让高彦明挥舞着金子做成的鲜花热烈的追求着每一个对蒸汽机有研究的人。
但是高彦明的‘追求’并不顺利。
这些年他一次次的拜访这些人,就像一个痴情的小伙子百折不挠的追寻着自己心爱的人。可得到的大部分是冰冷的闭门羹,这些蒸汽机技术的发明者全部都有除此之外的其他产业,就像被高彦明追求最是炙热的霍恩布洛尔,他除了是一个发明家外,还是一个工厂主。
高彦明的追求所能得到的最好回报就是彻底拿下他们的技术,然后送回国内。就比如詹姆斯皮卡德的专利,旧式的蒸汽机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它无法提供稳定的旋转运动。最方便的解决方案,涉及曲轴和飞轮的组合使用。但是詹姆斯皮卡德已经申请了专利,瓦特就不能使用了。瓦特也作出了各种尝试,希望有效地将往复运动转变为旋转运动,的确能够做到,但是很明显,和皮卡德的方式相同。存在的专利限制迫使瓦特想出一个低效率的替代装置,“太阳和行星”齿轮,将蒸汽机活塞的往运动变为旋转运动。而悲催的瓦特必须登到12年后的西1794年,皮卡德的专利权到期后,才采用了经济上和技术上都更优的曲柄。而在瓦特蒸汽机上出现这种更优秀优异的曲柄之前,中国的蒸汽机已经在曲柄的驱动下‘轰隆轰隆’的运动了。
是不是很可悲,又可笑?
但站在瓦特的立场上,他必须首先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
而至于蒸汽机性能上出现的落差,他们可顾不得。
这样的事儿还不是只此一处,还有霍恩布洛尔。
他相当显着的改善了瓦特蒸汽机的动力,他在蒸汽机上使用了多个气缸并引入了新的概念“复合式发动机”。这一点上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突破式射击,完全可以作为蒸汽机更进一步研究、发展的方向。但是,由于霍恩在前期工作利用了瓦特的“分离式冷凝器”,所以瓦特将他告上法庭,并有效的‘终结’了新式蒸汽机在英国本土的发展。这是瓦特建立在优越发明物“分离式冷凝器”之上的垄断,阻塞了其它同样优越的发明物“复合式发动机”的发展,从而延缓了英国自身的发展。
而中国却可以毫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