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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2 / 5)

情,他不是一个忠诚的人,也不喜欢这样的人,但是他欣赏这样的人,他对这样的人有一种敬佩,如果不是因为长老已经死去了,他甚至会邀请长老喝一杯。

长老是一个忠诚的人,他这辈子只会有一个主人,也就是说,长老是一个很认死理的人。花满袖觉得,这样的人很无趣。但是这样无趣的人却恰恰最适合练功,他们这样的人,做一件事不需要目标的驱动,也能每天固定地做那些枯燥而繁琐的练习。无论花满袖怎样天才,又得到的怎样的名师指点,但是当对方的年龄将近是自己的四倍的时候,时间所照成的差距就不再是天赋可以轻松逾越的鸿沟,而长老,在习武方面,也是一个天才。

只有花满袖自己清楚,自己和长老在实力上的差距,一直装作强悍,装作满不在乎,甚至没有让他发现自己已经受伤了事实,否则,以长老的实力和那股拼命的劲头,自己绝对没有一点胜算。毕竟,谋划才是他最擅长的事情,武功再好,也终有超过他的人。

但是长老被他的笑容迷惑了,甚至在急怒攻心下做出一些愚蠢的举动,比如自己破坏自己的耳膜只为了能够攻击到花满袖。确实,他做到了但是却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如果长老能够等待,如果他不是那样激怒,如果他没有看出其实花满袖重伤在身,如果他没有忘记花满袖的实力其实逊色于自己,那么只要再支撑一会儿,他就能看到花满袖真气不济,看到他自己被箫音反噬,七窍流血的人就会是他而不是自己。

长老却没有,他的冲动让他在花满袖的身上留下一道长长的伤口,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而他自己,却失去了一条生命。

花满袖活着,所以他才是这场偷袭的胜利者。今夜是这样,前天夜里也是这样。花满袖的武功比很多死在他手上的人差,但是最后的胜利者却总是他。

因为他总是在微笑。那是他的母亲告诉他的,只有笑的时候,对手才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也不知道其实你已经快要被击垮。这样才能给人一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错觉。所以他的母亲一生都在笑,对每一个人笑,让她的笑容成为无数人的噩梦,也让她被许多人铭记一生。

他站着,微笑着,心里却在后怕。

如果,仅仅只是如果,长老没有被自己迷惑,那么,自己还能不能够全身而退呢?还能不能够保全忆琴呢?

用一道伤口换的忆琴安全,这样的代价是划算的,甚至,是他长久以来做的交易里,最划算的一次……

被推开的胭脂又一次凑上来,要为花满袖包扎,这一次,花满袖没有再推开她。

“胭脂”花满袖躺回卧榻上,懒洋洋地看着胭脂为自己包扎伤口,突然问。

“公子?”

“胭脂跟着我多久了?”

胭脂抬头对花满袖一笑说:

“算上今天,就是八年两个月又十五天啦。”

“八年啦”花满袖摇摇头说“算起来比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还要长了……胭脂,你想离开我么?”

“公子!”胭脂抬起头,一脸泪眼汪汪地看着花满袖“可是胭脂哪里做得不好,公子不要胭脂了么?”

花满袖还没有来得及说话,胭脂突然扑通一声跪在了他的面前,抱住他的脚:

“胭脂哪里做错了,胭脂可以改,胭脂马上就改,求公子不要抛弃胭脂!”

“……到底,还是不像啊……”花满袖无声地叹息,然后微笑着扶起胭脂,温柔地为她拭去泪水,柔声说:

“我是开玩笑的呢。”

胭脂听见花满袖是开玩笑的,于是又爬起来重新帮花满袖包扎。

花满袖赤*裸的背脊上,一只嫣红的蝴蝶纹身展翅欲飞。雪白的肤色衬着血红,带着一种妖娆的美丽。仔细看时,还能在他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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