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薛家是金陵人一样,同是寄籍。实际上曹家的亲戚除了同宗与上代远亲,大约都是满人或包衣。书中的尤二姐尤三姐其实不能算亲戚,第六十四回写尤老娘是再醮妇,二尤是拖油瓶,根本不是尤氏的妹妹──所以只有她们姊妹俩是小脚。
同回写尤氏无法阻止贾琏娶尤二姐,“况他与二姐本非一母,未便深管,”又似是同父,那就还是异母妹。
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一般认为不一定可靠,但是第六十四回上半回有两条作者自批,证明确是作者手笔。矛盾很多,不止这一处。追叙鲍二媳妇吊死的事,“贾琏给了二百银子,叫他另娶一个。”二百两本来是给他发送的,许他“另日再挑个好媳妇给你”,指丫头择配时指派。又此回说张华遭官司破家,给了二十两银子退亲。第六十八回说张华好赌,倾家荡产,被父亲逐出,给了十两退亲。
周汝昌排出年表,证明书中年月准确异常。但是第六十四回七月黛玉祭父母,“七月因为是瓜�之节,家家都上秋季的浮”,是七月十五,再不然就是七月七。接着贾琏议娶尤二姐,初三过门,当是八月初三。下一回,婚后“已是两个月的光景”是十月初。贾珍与尤三姐发生关系,被她闹得受不了。然后贾琏赴平安州,上路三日遇柳湘莲,代三姐定亲。“谁知八月内湘莲方进京来”。那么定亲至迟是七月。怎么三个月前已经是七月?
周汝昌根据第六十九回,腊月尤二姐说嫁过来半年,推出婚期似是六月初三,认为第六十四回先写七月,又退到六月,是“逆叙”。书中一直是按时序的。
第六十七回最成问题,一条脂批也没有。但是写柳湘莲出家,“不知何往,暂且不表。”可见还有下文,伏落草。甄士隐“好了歌”“后日作强梁”句下批“柳湘莲一干人”。又写薛姨妈向薛蟠说:“你如今也该张罗张罗买卖,二则把你自己娶媳妇应办的事情,倒早些料理料理。”到第七十九回才由香菱补叙,上次薛蟠出门顺路探亲,看中夏金桂,一回家就催母亲央媒,一说就成。这样前后照应,看来这两回大体还是原著,可能残缺经另人补写。是较早的稿子,白话还欠流利,屡经改写,自相矛盾,文笔也差。这部书自称写了十年,其实还不止,我们眼看着他进步。但看第二回脂批:“语言太烦,令人不耐。古人云‘惜墨如金’,看此视墨如土矣,虽演至千万回亦可也。”也评得极是。
乾隆百廿回抄本,前八十回是脂本,有些对白与他本稍有出入,有几处更生动,较散漫突兀,说话本来是那样的。是时人评约翰?俄哈拉(John O;Hr)的“录音机耳朵”。百廿回抄本是拼凑的百衲本,先后不一,笔迹相同都不一定是一个本子,所以这几段对白与他本孰先孰后还待考。如果是后改的,那是加工。如果是较早的稿子,后来改得比较平顺,那就太可惜了,但是我们要记得曹雪芹在他那时代多么孤立,除了他自己本能的判断外,实在毫无标准。走的路子是他渐渐暗中摸索出来的。
书中缠足天足之别,故意模糊。外来的妙玉香菱,与贾赦贾珍有些姬妾大概是小脚。“家生女儿”如鸳鸯与赵姨娘──赵氏之弟赵国基是荣府仆人──该是天足。晴袭都是小家碧玉出身,晴雯十岁入府,想已缠足未放。袭人没提。
写二尤小脚,因为她们在亲戚间是例外,一半也是借她们造成大家都是三寸金莲的幻觉。同时也像舞台上只有花旦是时装踩蹻──姊妹俩一个是“大红小袄”,一个是“红袄绿�
”,纯粹清装──青衣是古装,看不见脚。一般人印象中的钗黛总是天女散花式的古装美人,忘了宝玉有根大辫子。作者也正是要他们这样想。倘是天足,也是宋明以前的天足,不是满洲的。清朝的读者当然以为是小脚,民国以来的读者大概从来没想到这一点,也是作者的成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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