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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1 / 4)

夫人了!”紫罗兰对我的话,置若罔闻,声音越来越小,近乎自语。

“你怎么会认得我的笔迹?”我脱口而出,然后依稀想起,他以前的确看过我誊写的“时艺”文——他的记忆力到底变态到了什么程度啊,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紫罗兰仍旧不理会我,兀自喃喃着:“先是殷,现在又是仪公子……为什么大家都喜欢抢我的东西呢……”

忽闻此言,我瞠目结舌。脑海中猛然闪过药殷跟我说过的话——紫罗兰一直有抢别人喜欢的东西的怪癖!

毋庸置疑,这就是传说中的变态,而他的病征——

以心理学来定义,就是一种极想排除或破坏别人的优越的心理倾向;

而从物理学的角度来阐释,就是:同处一个系统中的甲与乙两个物体,本来方向相同,能量场大致相等,但当甲的能量场突然大于乙的能量场,而乙的质量大于甲的质量的时候,乙的能量场将会限制或试图限制甲的能量场的增大。

由此引申,乙的这种限制或试图限制甲的能量场增加的**,我们姑且称之为“嫉妒”;反之,如果乙的质量小于甲的质量时,乙的能量场将无力限制甲的能量场的增加,反而将受甲的能量场的带动而增大,乙的这种试图被甲的能量场带动而增大的**,我们可以称之为“羡慕”。

代入眼下的情况,紫罗兰就是“乙”,而“甲”是药殷、是墨台妖孽……那我是什么?传说中的……炮灰?!

一般来说,有这种心理问题的人,八成是由于童年逆反心理的不断发展,成为一种堪称“极品”的偏执个性。他的遭遇也许值得人同情,但是,我一点都不好奇!我的同情心,可是稀缺资源,只能用在刀刃上,譬如,我要蹲到角落、同情一下自己——想想,我真是歹命啊,好不容易,有个人跳到我的面前表演争风吃醋,结果泼醋的对象还不是我……

“子迟公子,人生聚散,百年犹旦暮耳,何必用作儿女哀泣?”我撇嘴说道。

无稽闹剧,恕不奉陪,躬身作揖,直接转身,之后惊悚地发现——门被人从外面闩住了!

我回身望向紫罗兰,只见他缓缓笑了,华贵而高雅,道: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因此,更应牢牢把握自己心中所想所要的!”此时,他的嗓音显得酥慵而绵长,一如记忆中的一般:“你既然肯入赘墨台府,自然也就不介意入赘到冉燮府,那就休书休弃仪公子吧!”

我挑眉,无法理解紫罗兰的逻辑思维方式——妖孽与妖人之间,我自然是选择美美的墨台妖孽了,至少不会存在因视觉上的冲击而谋杀亲夫的隐患;而更重要的原因是,休夫……紫罗兰,您还真看得起我啊!我敢休了墨台妖孽么?!我休了他的人,他不休了我的命才怪!

“舍不得了?玄长老,你说,如果我放声高喊,众人破门而入,她们是信你的话,还是我的话呢?”我一直未语,紫罗兰继续慵懒地说道。

我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整齐的衣袍,转念想想,又觉得不对,“非礼”这样的行为,似乎并不需要“实质性”的零接触……

“玄长老,你说,仪公子又会信谁呢?即使仪公子能原谅你,墨台府呢?整族的墨台氏呢?”紫罗兰宛如胜券在握一般。

其实我想说,只要墨台妖孽信我就好了——好歹我能保住自己的小命……至于,其他的谁谁谁,爱信不信,就算她们把自己当根葱,还得问我愿不愿意拿她们来呛锅呢!自然,这话不能说出口,为避免刺激到紫罗兰,我只能叹道:

“凡事,不用做这么决绝吧,留点余地总是好的!”说话的同时,开始往窗边挪动着。

“明明是玄长老,你先来招惹我的!”紫罗兰好整以暇地看着我掀动一层层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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