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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2 / 5)

世纪的最后一年,也是我来到日本的第十一年。儿子已经六岁了。我们搬了家,住进离蚕森公园很近的一个小区。我把儿子送到了公园里的杉并区第十小学。

然后,我申请的永住签证得到了批准。在我跟久美子结婚以后,我曾想过,要不要“归化”日本国籍。如果申请“归化”的话,手续更简单,不管是工作签证还是家属签证,只要在日本生活五年以上就有条件申请,而我又有一位日本妻子。然而,无论如何,我还是不想改变自己的中国国籍。从内心深处,我还是对变成一个“日本国民”有着强烈的抵触感,我始终以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自豪。即使我再怎么喜欢日本的生活,再怎么希望继续混在歌舞伎町,我也不想成为一个日本人。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于是,我提出了永住申请。

申请永住权比“归化”日本国籍要难得多。原来永住申请一定要求首先在日本居住二十年以上,照这第一标准,我还得等上九年才能申请。而正巧在这一年,永住申请的条件放宽了,居住二十年的要求一下子降低了一半——十年。我在年初提出了申请后,10月份就被通过了。不过,永住资格虽然拿到了,我的生活依旧没有任何改变。我与久美子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平淡疏远,金东也不会因此从歌舞伎町消失,那些偶来纠缠的黑道人物也不会忘记按时向我要保护费。换句话说,只要我不离开歌舞伎町,精神就不可能轻松。唯一不同的是,永住资格拿到后,我可以不用再每年都花上两个白天去入国管理局办理签证的延长手续。

夏天的一个星期天,我独自一个人到新宿的“丸井”百货商店去闲逛,在地下一楼的唱片店偶然碰到相识的陪酒小姐小莲,她穿着粉红色的裙子,习惯了在歌舞伎町的搔首弄姿,所以,我远远就看到了她。闲得无聊,我就上前跟她打招呼,约她一起去喝茶。她笑着说:“中央大街的第一帅哥要请我喝茶,我怎么会不乐意呢?”

我们在旁边的一家茶室里坐下来,小莲喝着茶,突然问我:“李哥,你知道我们店里的那个山东女孩儿吗?就是左脸颊有颗痣的那个,花名叫莺莺的。”

“哦。知道。怎么了?”

“她被人抢了!就在她家里。而且还受了伤,再也不能来上班了。”

原来,在前些天,莺莺下班回家以后,遭到几个福建人的抢劫。她被关在家里,用胶带缠住了嘴和手脚,银行卡被抢去,当被问知密码时,她没有说真话,随便编了密码想混过去。她来日本十五年,拼命省吃俭用存下的一点钱,哪甘心就这么简单地被别人抢走?那几乎和她的生命同等重要。

可是,一个抢劫者去银行取不出钱来时,马上打电话通知守在她家里的同伙,说密码不对。

莺莺马上被推倒在床上,守在屋里的男人扑了上来:“臭女人!你居然敢骗老子!”

顷刻之间,她的衣服被扒了个精光,乳房被一个男人抓了起来:“小姐!这就是对你说谎的惩罚。这可爱的草莓先取一个给我了,如果你再说一次假话,另外一个也别想要了。第三次还说谎的话,哼哼,你的命就没有了。”男人一点也不是在吓唬她,他毫不犹豫地撩起匕首,飞快地一割,一个乳头立刻就被割了下来。

莺莺疼得差点昏了过去,无奈,她马上将真实的密码告诉了他们。为首的男人一个电话打过去,还没出两分钟,便得到了现金,将近五百万日元就这样被抢走了,那些福建人便扬长而去。也不知过了多久,莺莺才从剧痛和恐怖中清醒过来,拨通了朋友的电话,很快被送到医院。但是,从此之后,她再也没有在歌舞伎町里面露面。

我听了这件事,点了点头,跟小莲说:“这事我大致知道。不过,过程却跟你说的不大一样。唉,现在歌舞伎町真是不太平,中国人还抢自己的同胞。”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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