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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珂萝,你再不起来,我就直接把你扔进水池去!”
奇怪,这对白好像不对劲。她觉得,老有人晃着她的身体。
“嗯?别急,有人等我签名。”她终于醒了,还一脸的陶醉不已。
“对不起啊!把你的美梦打醒。”他一脸冷冰冰地,扔给她一件外套,“赶快穿上它,从今天起,你的魔鬼训练开始了——走吧!”
“喂——干嘛?天还没亮啊!你要带我去哪儿?呵——”她的呵欠还打着,却让他一把拎起来,直接推出门外。
“打起精神!有我这天下第一大帅哥陪你晨跑,这种福气,可是你前辈子修来的。跑快一点!”他像赶羊似地,领着她,跑在人车稀少的大街上。
“晨、晨跑?!不行啦!我打离开学校后,连两百公尺都没跑过。喂——你别生气嘛!我以后绝不故意顶撞你就是了,那能不能……放我回去睡觉?”
“快跑!”林哲琛大吼一句,根本不理会她的求情。他当然不是恶意,实在是因为她这朽木朽得太离谱,非逼得他出此下策,试图扳回一线生机。
就这样,莫珂萝的如意算盘还没拿出来,就被林哲琛的一连串训练给搞得痛苦不堪。
“哎呀!我求求你,让我再睡一会儿。”
“大爷,你最好心了,今天放我一马,行不行?”
“不要!本姑娘说不起床就不起床。起床的是乌龟!”
“林哲琛,你这个死没良心的东西,我好歹命哪!”
每天清晨,不管莫珂萝是哀求也好,叫骂也行,他都会用尽各种方式,硬是把她从棉被里拉了起来,接着,盯着她跑完几公里的路,再让她几乎是爬回房子里休息。不过,这还不是最艰难的事情,最让林哲琛感到无力的,便是日常生活中的美姿美仪。
“不对!不是这样走路的,你专心一点行不行?!你学得是淑女走路,不是赶猪大赛耶!”在用尽各种训练方式后,林哲琛已有种江郎才尽的无力感。
“拜托!哪有正常人那样走路的?那不就一辈子过不了大马路。”她还很理直气壮地反驳着。
“好!你不要这样没关系,那至少你拿东西时,秀气一点行不行?”
“秀气?没问题!这样可以吗?”她想了一下,继而打起莲花指,得意地抽起桌上的纸巾。
“你在演歌仔戏吗?莫珂萝,我杀了你!”
夜深人静。
在经过一个礼拜的训练后,林哲琛只有一句评语,那就是:一败涂地!
沮丧的他,伫立在夜幕低垂下的游泳池畔,想藉着冰冷的水,来浇息心头的怒气。是啊!怒气,他气自己,干嘛这么死要面子,跟山口擎野打什么赌!而事实已摆明了,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偏偏他以为自已是汤姆克鲁斯,可以来个绝地大反攻,最后,却是自讨苦吃,让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笨女人给气得少了好几年的寿命。
“咚,”他一想到这里,便跳进了水池里,用着他矫健的身手,划着一遍又一遍的蛙式、自由式、蝶式,俨然有奥运选手的架式。
他习惯将身上的衣物尽除,只用着光裸的身体,充分地感受在水中穿梭的乐趣。他向来喜爱在冰冷的水中潜行,因为,那会让他头脑清晰,更会让他的毛细孔在水的温柔抚触下,打进他向来寂寞的内心。也正因为如此,他从来不把女人用水做比喻,因为,她们还不如水,她们最多也只能贴在他的皮肤上呼吸。
不过,那个笨女人例外。她就是有本事,可以把他气到五脏六腑都痛。
莫珂萝屏着呼吸,眼都不眨一下地直盯着正在水中裸泳的林哲琛,心跳加快。
由于白天的操练太紧,害得她肚子饿得快,才半夜一点,她就得偷偷摸摸地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