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你忘了上学时,给你写的情书多动人哪!那个时候你就应该发掘我的文字功底,还有在元旦晚会上那次,我大显风头,就证明了我的天马行空。写一部电视剧,也不是什么难事吧!”罗开装逼道。
这次林燃没有奚落罗开,而是面色认真地道:“我越来越看不透你了。”
“那就重新开始崇拜我吧!我给你这个机会。”罗开胳膊搭在椅子上,很拽地问道。
“好吧!就当我崇拜你,咱们这么近的关系,你为什么不给我一个角色。”啪!叉子摔在桌子上。
林燃怒目瞪来,罗开汗颜,说道:“主要是这部戏的角色需要都是丑女,你太漂亮了。”
“我呸——”林燃不屑地道。
他们两人在一起聊天,毫无压力都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很快料到了去临近的城市演出的事,那是龙族的冥王夜场的周年庆。
那是他的第一家夜店,有着很深的意义。
第二天,罗开就带着燃烧乐队的四人找到了冥王。
罗开已经在龙族红叶的生日宴会上见过这位传说中的冥王了。
身材微胖,看起来还有几分可爱,但眉宇间的弱智,哦,不是睿智却是难以遮掩。
也是十分有威严的,他挺着一个小肚腩迎接罗开等人,身旁跟着几个身材魁梧的保镖,对着罗开齐齐鞠了一躬——
迎接的服务员们,都叫一声罗总,这罗开就有点飘了,罗总这个称呼是既陌生又熟悉啊!很好很好。
中午冥王安排的高级酒店,颇有用心的用了一桌子“稀奇古怪”的菜肴。
有钱人就是会享受——满桌子的佳肴冥王都不感兴趣,唯独对外卖送来的几个“胡记猪蹄”感兴趣。
那啃猪蹄的样子罗开看着都感觉是香的,直接抢了他一个,真别说,这家猪蹄煮的真有味。
冥王找到知己一般,啃完了八个猪蹄,又打电话叫了八个,和罗开展开一场啃猪蹄比赛。
晚上八点庆祝晚会正是开始,燃烧乐队第一个出场的,到场的人看到是被称为午夜之王的燃烧乐队,甚是激动。
燃烧乐队的舞曲太给劲了,在夜场颇受欢迎——
这支被誉为夜店之王的乐队,在人眼中也是非常神秘的,能请到他们,也是一种能耐啊!
据说有人出高价钱让他们去演出都请不动,身价堪比大明星了。
冥王叫来燃烧乐队作为开场,确实很牛叉,现场直接就被嗨了起来。
演奏的还是她们乐队的成名曲《三天三夜》
三天三夜,跳起来不停歇。
接着又是她们的一首舞曲。
很嗨很激情,灯光闪烁,台下的人儿挥动双手,跟着一起摇摆。
她们很卖力。
下台的时候,观众都不乐意了,非要再唱一首。
本来就预备了两首。
在这高兴的日子也不能扫了大家的兴,临时又决定献唱一首。
他们表演完之后,登场的也是一位很有名的夜店歌手,身价很高的那种,他唱歌确实也很好听,很带感。
这次晚会燃烧乐队是开场,压轴的是一位高价请来的明星,据冥王说,这个明星也是托熟人找的,说是不要钱,但最后也不会亏待他的。
冥王这人做事很讲究的,不沾人一二。
燃烧乐队表演完后。
罗开在让服务员转告冥王一声,他们先回去了。
燃烧乐队急着离开确实有事,还有一家夜场等着他们演出呢!
那家夜店找到吴叔的。
吴叔算是燃烧乐队的半个经纪人,以前燃烧乐队没演出的时候,他托关系找人帮忙,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