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过程完全没有他设想的美好,可以说令人失望。可是就在下车后,沈露看着他摘下安全帽,停好车,突然说了一句:“我觉得你好像追梦人里的刘德华。”
就那一句,说的他心潮澎湃了起来。那个时候,他忽然体认到,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你重视的人眼中,你是怎样的。
沈露说他像刘德华,仿佛他真的就是刘德华,连走起路来,都是那种夹着胳膊左右摇摆着前进。
后来的事情,都像是电影版的爱情故事,画面每一格每一格前进,都是完美到不行。两人很自然的牵着手,在水库的堤坝上走来走去,不知道走了多少遍,就是走不厌一般。
再后来,天都黑透了的时候,沈露说该回家了,他却着急起来。是真的急,不想就此分开,只是拉着手,怎么就是不够。
鼓起勇气,冒着被扇巴掌的危险,他将她紧紧搂在怀里。
“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颤抖抖的说了这么一句,没想到却没有任何回应。
着急的他将沈露从怀里拉出来,捧着她的脸,就细细在她脸上搜寻,最后落到已然如星的眸子上。
“答应我,要不然我不给你做家教了。”不知为何,这么幼稚的一句话脱口而出,得到的依然是沉默。
“快答应,要不然……要不然我就丢下你一个人走了!”
“你要是敢丢下我,我就不做你女朋友了。”娇气软糯的声音响起,让他一时回不过神来。
“不会,我怎么可能丢下你。Lulu,我的Lulu,Lulu……”
渐渐接近的两双唇,将那一句句狂喜的“Lulu”隐没。
这是真正的初吻吧,对于两个同样没有经验的人来说,初吻也许并不是那么浪漫。
“哎呀!”
沈露惊呼一声,一把推开万广仲。
“对不起,Lulu……我……”万广仲看着沈露有些出血的唇,万分歉意,本就没有经验,刚才好不容易两个人牙齿不打架了,Lulu的唇却让他一不小心咬破了。
“我该叫你小狗啦。”
沈露抚着唇,娇嗔了一句,却更引得万广仲热血沸腾。
一把拉过来,又是一番狂吻。这一次,顺利的找到了藏在檀口中的小舌,就开始纠缠嬉戏。
那天晚上,究竟是怎样的天,怎样的月,他已经记不得,唯一记得的,就是沈露的眼睛好亮好亮,仿佛那亮光闪耀着他都觉得刺眼。
然后,还是那么糯糯的一句“你想吃了我吗?”
单纯的丫头并不知道,这么一句话就让他一个晚上睡不着,一想起来就要去冲凉水。
那么快乐的日子,就在时间的流淌中溜走。
现在想来,万广仲真的恨不得能够飞回到那个时候。彼时是那么懵懵懂懂的过日子,知道快乐,知道幸福,却不知道在经年后的自己再想起来,却是那么那么的羡慕。他总是在想,如果让现在的自己回到那个时候,他必然会更加珍惜和沈露相处的每分每秒。
要问那个时候有多快乐有多幸福呢?
沈露本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却为了他学习做饭。
还记得有一天,沈露的父母不在家,她把他叫到家里,说是要送他一份礼物。
当他被蒙着眼睛坐在餐桌前,就闻到了一股香味。挡着眼睛的东西移开,他看到一颗形状完美的太阳蛋呈现在他眼前,再抬头,就看到沈露含羞带怯的咬着唇,轻声说:“听说你喜欢吃,特地做给你的。尝尝吧……”说完这话,好像还不放心一般,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不好吃就别勉强啊。”
岂会不好吃,就算真的不好吃,他也一定全部吃光。看着沈露因为他一口吞了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