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笑出声来,中国的汉字那么多,为什么叫拉……施?稍微发音不准,不就成了拉屎了吗?
“向塔。拉施。”
向塔拉屎这不是对佛祖不敬吗?谢烨忍住笑,什么人啊,居然取这样的名字。
“我的名字,你一点都不吃惊?”
“大不了是个王子,有什么好吃惊的?”谢烨敷衍了一句。
“啊?你原早就知道我的身份?”
“金汤国的王子?”谢烨只知道花田国和金汤国。花田国的王爷都姓齐,没有一个叫拉屎拉『尿』的,那就只好说金汤国了,说得不对,就当没说呗!不曾想,瞎猫碰上死耗子,竟然让她猜中了?
“嘻嘻,我开玩笑而已啦?”谢烨笑,“你别真当自己是金汤国的王子,好吗?”
拉施拉下蒙面的黑布,同时点燃一支火把。
谢烨看见一张皮肤古铜『色』,五官轮廓分明的俊脸……古天乐?当然不是古天乐,只是很像古天乐而已。
“一个多月前我们在林家饭馆见过一面,你该不会这么快就不记得我了吧?那时候,你刚被齐王退婚。”
“……”
“我当时跟你说过,只要你敢独身前往郑家庄,我就娶你。完婚后,我会带你回金汤国……”
“……”谢烨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实在不知道他所说的话是真是假,“如果你真的愿意带我到金汤国,我就……嫁给你!”刚把王爷甩掉,帅帅的王子就送上来,运气还不是一般的好!假如眼前这个人是真的王子的话。就算这个向塔。拉施不是王子,他能够用一根长笛控制这么多武功怪异的人,肯定不是泛泛之辈,跟在这样的男子身边,日子肯定不会过得很清苦。
如果他真的愿意娶她,疼她爱她,她愿意跟随他一辈子。虽然谢烨不是一个特别**的人,但碰到一个有能力的帅男子跟自己求婚,顺便设想一下两个人未来的生活,也无可厚非。
就不知道,当齐文轩知道她结婚的消息以后,会不会带几万精锐,把她给抢回去?如果齐文轩愿意为她而战,她还是愿意跟齐文轩的,这大概就是爱情的规则,先入为主。
就像齐文轩先遇上孙娆,明知道将娶谢烨为妻,却仍对孙娆恋恋不忘一样。她先遇上齐文轩,续而遇上眼前的男子,依然对齐文轩恋恋不忘一样。
人与人的感情真的很奇怪,拥有的时候,觉得它可有可无,甚至觉得失去了以后也不会心痛。真正失去了,又觉得自己失去了最不该失去的人。
谢烨如今的感受正是如此,自己明明恨透了齐文轩,巴不离开他,离得远远的,一辈子都不要再见。可是,当她误入郑家村,看见白龙驹被几条黄金蟒蛇缠住,吓得昏『迷』的前一刻,她心里闪过一句话就是:齐文轩,快来救我。
当她从昏『迷』中醒来,感觉自己依着某个人的时候,她脑海里闪现的第一个念头:他不是齐文轩!齐文轩身上的味道很好闻,是那种淡淡的自然体香。不似现在这个,刺鼻的花香。她甚至怀疑,自己依着的,可能是一个女人。直到向塔。拉施开口,谢烨才确定他是一名陌生的男子,并非女子,也并非齐文轩。心中感到莫名的恐慌和失落,脑海里又闪过一个念头,莫非,我这辈子,都见不到齐文轩了吗?他为了皇位,应该会娶林晓晴吧。
想到齐文轩娶别的女人,谢烨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仿佛被猫抓了一下,疼痛,难忍。
谢烨忍不住又想,自己如果真的嫁人了,并把这个消息带给齐文轩,他肯定不会带人马前来抢亲的,只怕会拍手称快,终于把你这个讨厌的厨娘给转让了!他那么讨厌她,她离开他,他不可能心痛的,绝对不可能心痛的!
不知不觉中,谢烨热泪盈眶,心里一个劲地喊:“齐文轩,我恨你!齐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