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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黑珠”名叫“滚珠虫”又称“滚坡虫”、“千脚虫”身有剧毒。这种虫子入药后,可以毒攻毒。治各种肿毒和恶瘤。后来,中药店均供“獐狮”引以为戒:千万不可滥用错用药物!”“说得好。”
穿着青布衣衫的中年男人看着秦越很是满意,“你小小年纪就懂这么多,看来真的是对中医有很浓厚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相信你以后会成为一个好医生的。”
“那爸爸你就收下他当徒弟好不好?”叫曼秀的少女目光一动,说道。她的目光之中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叫秦越看了有些心慌。他可没愚蠢到认为别人是对自己有意思了,而且美女宝典收录的好感度也清晰地反应出绝对不是这样的情形。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这个女孩子之所以让自己留在这里。应该是别有所图。
根据秦越得到的百年阅历,基本可以判断出大概是因为什么了。肯定是因为这个叫曼秀的女孩子觉得自己那么好,让她有些不爽,所以,她就让自己父亲收下秦越,一来,自然是日后好找回场子。二来。她就算是自己的师姐了,到时候想整整自己还不是小意思了?“这……”
中年人有些犹豫。他是江南市数一数二的中医。寻常都不收徒的,闲时就教教自己的女儿,眼看找孙家这一代的医术要从他手上断绝了。他心里还是有些着急的。因此。也有收徒的想法,不过。普通的人根本就不能入了他的法眼。今天见到了秦越。还是有些心喜的,这是一个可造之材啊。
“你不是一直说好徒弟难找吗?这不是有个现成的了。”
苏曼秀极力促成此事,嘿嘿,等你成为我的小师弟了,看我不好好的作弄你。我长这么大,还从没被人比下去呢,今天居然被我老爸说我不如你,真是气死人了。不就是会背书么,哼,等我老爸收下你当徒弟,我让你知道中医的博大精深,以及本姑娘的蕙质兰心,聪颖伶俐。
“我倒是想啊,不过也得看他愿意不愿意了。”
他对秦越笑了一下。“我叫苏博华,在我们中医界还是薄有名声的,如果你不嫌弃的话,不知道肯不肯认下我做老师呢。”
苏博华见秦越举止大方,不卑不亢,目光清澈,一看就不是奸邪之徒。再加上他表现真的很好,一些中医典故张口就来,看来是真的对中医有兴趣,并且博闻强记的,这种人,学中医的话,那是再适合不过的良材了。
“当徒弟还是算了吧。”
秦越的话让苏博华与苏曼秀面色都是一变。苏曼秀正要张口说些什么。却听到秦越继续说道:“我觉得我现在还是好好的当一个学徒比较好。让苏先生看看我有没有这个能力,要是觉得我还算可以的话。再让我来当您的学生,您看可以吗?”秦越这么说完全是为了给苏家面子,他的水平可不是一个苏博华可以比拟的,要是真的拜苏博华为师了。那自己三个真正的老师不是要暴跳如雷呀?即使在这里给苏博华当学徒,以后苏家也是水涨船高,这就是后话了。由此可见,生一个漂亮的女儿是多么重要。
苏家父女这才转怒为喜,苏博华呵呵笑了起来:“难得你有这份心思,我就不多说什么了。学徒就学徒吧,要是你觉得我不行,不拜师也是可以的。双向选择嘛,来,我们商量一下,讨论一下具体的细节。”
161、怪异的病人
秦越进入了他人生之中最忙碌的一段时间,白天需要上课,夜晚的时候下了自习课已经九点多7,基本也没时间娱乐。虽然以秦越的理解能力,那些课文上的东西他基本可以掌握了,不过还是要上啊,不然的话,方曦哪里就说不过去了。
然后周末的时向,也是安排的满满的。ROOMl8酒吧那边是必须要去的,黄俊那几个在那消费的那么HIGH,要是秦越不过去献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