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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2 / 5)

不要弄出这么大声音。有女孩在场 会很不雅观。”

�活了十几年,好像头次知道吃饭不能发出咀嚼的声响。 我默默看了他一眼,我知道,他是好心。

�要成长就会遭遇阵痛。

�在大学里,同学们价值标准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上中学时,只要你学习好,老师同学就喜欢你。可现在 同学们比较的是谁会玩、谁能出风头、谁见多识广、谁有组织 能力,甚至是谁的家庭背景好、谁的衣服贵、谁有钱,而这 些,我都没有。

�我们那所学校的大学生们都有种不服输的清高劲儿,暗 地里都在证明自己的才能和不俗,都想展示一下自我。这种高 度自我和个性化的氛围,让我这刚从民风淳朴的乡村中学杀 出来的人颇不适应。我们寝室的几个哥们儿都来自大城市,个 个都一股子狂劲儿。他们从小家里就在社会上报各种特长班 ,几乎个个都有所长,下围棋、拉提琴、演讲等。胡文林自然 不必说了,演讲和围棋是一绝;肖胖子会编相声段子、演幽 默小品,在系团委组织的晚会上大出风头。就是没多少特长的 卫诚都爱练练健美,肌肉横生。总之他们优越的成长环境让 我心生羡慕也倍感压力。

�应当说,我人缘儿还不错,寝室有几个谈得来的好朋友 ,胡文林可以说是最要好的朋友。还有肖胖子,他的幽默感和 语言天赋很有亲和力。就是卫诚关系淡一点,但相处也算不 错。为了跟同学们玩在一起,我花费了很多心思。

�我还学过很潇洒地打响指、做那种OK手势,报名学电脑, 练英语口语。为了跟上大家时髦的话题,我特意记住了很多 名车的标志和牌子,像奔驰、宝马、本田、丰田等。我还努力 记住英超每支球队和教练、种子队员的名字,学会分析足球 的打法。特别是,我还很留意现在流行的歌曲,像什么心太软 、九十九朵玫瑰、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我学着哼唱。还常 跟着同学去洪山体育馆看明星演唱会,对罗大佑、崔健等崇拜 得不得了。

�但是,这些好像都没有让我感到过自信,因为我总在学 别人早已熟知的知识。而且“生活方式”包含的内容太多了, 它是长期积

累、不断学习并溶入血液的过程,我学得很累,也很生硬。 就算我掌握了很多,可我的独特性在哪里?有时,我一度怀 疑自己根本不该来上什么大学。

�转机是在一堂写作课上。教我们写作课的老师布置写一 篇自由命题文章。我精心酝酿了一下,写得很认真。我喜欢写 东西,从小学起作文成绩一直是数一数二的。高考时作文是 满分。

�我写的是我的父母亲。写我贫穷的家乡,写我童年的印 象,写我母亲在数九寒冬下河洗衣服冻坏了双手,夜里在灯下 为我和妹妹缝补衣裳;写父亲为节约每一块钱供我读书,挑 着担子走几十里山路卖菜;写父辈们生存的艰辛,像野芭茅草 一样在故乡山野间坚韧顽强地生长,写我这一辈改变命运改 变生活的强烈渴望和志向。

�讲评课上,那个老师流着泪读完了其中最感人的章节, 大大表扬了我一番。他说我有“慧眼”、有深切的生活感悟, 有来自切身体验的思想,真诚、质朴,也不乏思想含量,与 时下那些故弄玄虚、故作高深的文风大不相类。并建议我走贾 平凹、路遥的路子,还让大家传阅我的文章。

�于是,同学们纷纷来借我的文章。我这个默默无闻的人 ,第一次被人重视起来。从此,班里、系里的同学都知道我的 文章写得好。

�那时,中文系搞创作的风很盛,我开始迷上了文学写作 ,天天猫在寝室里写稿。写了就偷偷往杂志报社投,居然还有 几篇上了报纸。这个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个路遥那样的 作家,写出一部引起轰动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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