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实际上的“穷人”。
既然一个社会有“富人”与“穷人”之分,在享受、占有社会资源与成果上,就必然存在“多”“少”之差“难”“易”之别。无论你吐多少口水,也汇不成绝对平均的大海。我们可以说“人是生而平等的”,也可以喊喊口号“你有权享受我也有权享受”,可不管在哪一个时期哪一个国家,“富人”们总是能最大程度地享受、占有社会资源与成果。这是莫可奈何的事!我们总不能像“梁山好汉”一样落草为寇,啸聚山林,打家劫舍,劫(杀)富济贫吧?况且“梁山好汉”们的劫(杀)富济贫,“富”是劫了,甚至杀了,可济的“贫”却不多,大部分都是落入了私囊或是小集团的口袋,大家“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穷人”照旧很多,也“穷”得叮当响。既然如此,在我们承认这种事实的同时,能不能也让“穷人”“最大程度”地享受、占有社会资源与劳动成果?
最好的办法,当然就是富人主动让出一点。富人让出了一点,穷人自然就能多享受、多占有一点了。但问题是这样的:富人愿意主动让出来吗?
人大体上是自私的。我想这一点,谁也否认不了。富人们尤其如此。“为富不仁”这个词语,既不是我们的老祖宗对天放的空炮,也不是我们的老祖宗酒足饭饱之后打的嗝,更不是我们的老祖宗脱裤子放的臭屁,“人不为已,天诛地灭”,早就被“富人”们奉若神明,是他们行事的准则,也是指导他们登上“福布斯”之“光荣榜”的“圣经”。“富人”之所以能成为“富人”,是与他们平时的累寸积铢、锱铢必较分不开的。你要他们无私“献血”,无疑是“放”他们的血,要他们的命。搞笑的是,在我还在写这文字的时候,又冒出了一新闻,1月8日山西某市出台了一红头文件,要那些煤老板,一吨煤多出“三十元”或者“十五元”,用来办社会公益事业,美其名曰“劫富济贫”,据说那些大款们还挺“高兴”。这高兴肯定是装出来的,要不然,政府也不会出此下策,明火执仗地以政府的名义“放”煤老板们的血了。由此可见,要富人们眉开眼笑地把自己的“血”毫无回报地“输”给穷人,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
具体到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捐了五百万其子女就能免费入读重点学校”这件事上,我看政府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政府的资金有限,对于教育无法大规模投资,面对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越来越大的差距,政府想在这方面有所作为,让广大贫困地区的师生,也能像城市里的师生一样,住上好校舍,用上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仪器,这实际上也是在追求一种“公平的教育”。可政府又实在“穷”,花钱的地方又很多,于是就想办法,打的是富人的主意。大概政府也想到了“为富不仁”这个成语,也知道“人是自私的”这个定律,懂得要富人们甘愿“出血”,就得给他们一点好处,要“引玉”还得先“抛砖”,要“鱼”上钩子,总得抛“饵料”,想来想去就想出了“捐了五百万其子女就能免费入读重点学校”这个点子,以“‘诱’富济贫”,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公平。
但“穷人”们不干,说这是教育的“嫌贫爱富”,对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就是一阵长枪短炮,炮火连天,还加上口诛笔伐,把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搞得灰头灰脸,不敢吭声。
依我看,这些说“嫌贫爱富”的“穷人”,如果不是忌妒,有一种“酸葡萄”心理,就是眼睛高度近视近乎瞎子,既看不到现实,也看不到未来,只是在逞口舌之利,以发泄自己“穷”的愤懑。现实就是,富人们不管捐不捐钱,他们的子女都能享受到良好的教育,即使一分钱不捐给政府和社会(他可以“捐”给私人),他们的子女照样能进重点,出国或者办学校都不是问题,还别说什么重点不重点了,你以为他们的子女非得读你那“重点”不可?“公平”从来都是相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