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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1 / 5)

在胖劫匪的惨叫声中,吴皓左脚一个上下大劈腿,甩在女劫匪后脑勺。

女劫匪眼都没来及眨,肚子上的枕头掉出来,扑通一声倒地上,昏迷不醒。

搞定,干净利索!

医院四天,吴皓身体经过残留仙力的恢复强化,力量和速度已经超出一般人的水平。

像这种和劫匪间的格斗……用现代话说,简单的不要不要的。

男警察押着瘦高男子走下大巴,惊讶连连,对吴皓伸出大拇指:“这次多亏小兄弟了!”

吴皓笑笑:“小事一桩。”

带着惊魂未定的李玉琴回到大巴上,吴皓撇撇嘴,堂堂大仙君,被一个凡人称呼小兄弟……怪怪的。

为防止劫匪有同伙,大巴载着男警察和三个劫匪向前又走了一段路。

途中,男警察自我介绍,他叫刘松,是泰安县派出所的警察。

刘松试着问吴皓姓名,却被吴皓拒绝,让刘松很是赞叹。

直到警车到来,劫道惊魂算是翻篇。

不过,大巴里的乘客对吴皓变的崇拜无比,他们也纷纷问吴皓的名字。

吴皓当然没说,首先是没必要,二是担心劫匪有同伙,会连累到家人。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做好事不留名,可以得到功德分。

所谓功德,功是种因,德是果报。

做一次好事,可以得一个功德分。

天庭里每个得道成仙的仙人,都有着十分深厚的功德积累。

他们或者做过拯救苍生的大事,或者经历过至少九世轮回的功德积累。

吴皓可不想修道达到飞升的实力,功德分却不够,造成无法重回天庭,现代话说……哔了狗了。

大巴又颠簸一个小时,来到泰安县,吴皓和李玉琴、吴传海租了辆电三轮,晃晃悠悠三十分钟终于回到大榆村。

时间已经是正午饭点。

吴皓站在村口,看着炊烟袅袅的村子,挑挑眉毛。

只站在村口他就感受到了庞大的污秽瘟气。

大榆村共有九个养鸡场,其他八家都没得鸡瘟,偏偏他家出事。

这里面肯定有猫腻,就是不知乔灵调查的怎么样了。

在吴皓强烈建议下,吴传海让李玉琴先回家做饭,他带着吴皓向养鸡场的方向走去。

提起养鸡场,吴传海忧心忡忡,忍不住连连叹息。

建养鸡场成本巨大,花光了他这些年所有的积蓄,却又恰恰遇上了闹鸡瘟。

一旦养鸡场里的鸡死光,结果就是倾家荡产……

他听乔灵说,吴皓的女朋友就是因为这些,才连救命之恩都不顾,甩了吴皓,找上什么市商会会长的儿子。

这件事情,对吴皓的打击一定很大吧?

吴皓听着旁边的吴传海不断叹息,安慰道:“别担心,说不定我有办法给鸡治好病。”

“呵呵,你有这份心就好。”吴传海只当儿子是在给自己宽心。

别家养鸡场都没出事,就他的养鸡场得了鸡瘟。

村里有人说,这是什么瘟神闹的,所以一般治鸡瘟的青霉素等药都没用。

儿子一个经济学毕业的大学生,怎么可能会治病呢?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养鸡场门外。

养鸡场位于大榆村最北,靠着北边平整广阔的庄稼地,平时采光和通风都非常方便,这也是吴传海选择建在这里的原因。

还没进门,养鸡场的臭味和咯咯的鸡叫声就传了出来。

“我去趟厕所。”吴皓道。

吴传海点点头,一来到这里,他全部心思立刻都放在了养鸡场上。

吴皓先绕着养鸡场转上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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