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好处都没有” 对此似乎颇为不齿。然而事实上,正是艺术的纯粹“忠奸观”产生了旗帜鲜明的正邪对抗,刺激了读者的神经,也造成了人物间鲜明特点的形成。也只有取舍的利用“忠奸分明”的大旗再进行艺术再加工,“有一忠必有一奸,有一贤必有一愚”,才能够成功塑造出如《三国演义》般独特的人物形象群体,而又能不违背“三分虚构、七分史实”的历史文学初衷。下面将结合三国演义中的典型人物来加以分析。
一、奸雄与仁君——曹操与刘备
蜀汉昭烈帝刘备在《三国演义》中无疑是个典型的明君形象,在历史上也被认为堪与刘邦、刘秀比肩而立。可至于魏王曹操,不只在演义中,戏剧里,乃至中国历史上他就是一直存在争议的人物,千年来不得安宁——几乎成为了“奸”的代名词。
历来非难曹操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二:一是如京剧戏文中陈宫所唱的“吕伯奢与你父相交不假; 为什么起疑心杀他的全家; 一家人被你杀也就该罢; 出庄来杀老丈是何根芽?”,而后曹操说出的“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曹操好杀人,而且是滥杀无辜。二就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政治花招。
“挟天子以令诸侯”属于政治行为,在历史上也说法不一,很难讲清楚对错。但《三国演义》中所记载的曹操好杀人却触及到做人的底线,不由得不引人唾弃。然而,历史上真的如此吗?首先,就文献来看,魏晋南北朝时期有曹操“杀吕伯奢全家”描述的史料有三部。分别在《魏书》、《世说新语》和《杂记》中。
其中《世语新说》是这样记载的“太祖过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备宾主礼。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己,手剑夜杀八人而去”王沈《魏书》中言道:“太祖以卓终必*,遂不就拜,逃归乡里。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取马及物,太祖手刃击杀数人”孙盛的《杂记》中则是说“太祖闻其食器声,以为图己,遂夜杀之。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遂行”。
但奇怪的是,这三部文献的作者出身或多或少都和晋朝有关;而在蜀国降臣陈寿的《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中却不见记录。按常理说陈寿是蜀国降臣,不久即入西晋为官,记录前朝事情更没有顾及,更能够竭尽忠诚才是,却不见提及,实在令人生疑。况且即使确有其事,按照文献中最接近演义的孙盛《杂记》中说法,曹操也只是误杀而已,而且杀人后还“凄怆”,并没有到奸雄应有的“杀人成性”地步。
甚至曹操还有不少义举,比如蒯越病死前,托曹操照料其家,操报书曰:“死者反生,生者不愧,孤少所举,行之多矣,魂而有灵,亦将闻孤此言也。”可见曹操对死者得嘱托并无背负之事。王粲得儿子因参与魏讽谋反,为曹丕所诛,操闻叹息曰:“孤若在,不使仲宣无后。”曹操更曾以金璧从南匈奴赎回蔡文姬之事更为人所熟知。操自言:“前后行意,于心未曾有所负。”可知他是怕负人的,似不可能说出“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的话。吕思勉谓:“操之待人,大致尚偏于厚”。这种讲法,是符合事实的。
如果按照正史来写,显然曹操是不够“奸”的,如果他不“奸”,又如何显现刘备等正面典型的“忠”呢?所以在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中,情节发生了极大的转变,首先主要人物增多了,也就是陈宫出现了;这个人物的出现在描写曹操杀吕伯奢时是很有意义的,比如孙盛的《杂记》中记载曹操说“宁我负人,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