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还是要的。要不人,是不会长记性的。。。
他拉开文本文档,还是虚妄的记述着他的文字:
我听到了春的脚步
是悄悄的
大地睡醒了似的
伸了腰
努力的感觉
是那么的
有了说不清的味道
那枝儿说了话
泛了嫩
几只麻雀儿的欣喜
啄了衣
仿佛陈旧已是昨日别绪
我听到了你的呼吸
如了我耳边
缠绵的一隅依稀
或是希望了
伸开双臂我解了禁
努力的呼吸
一切的莫名
走出这肺腑透透那心的偎依
这或许是十天现在的感悟吧。春天是美好的开始,一切都是蠕动的希望,只是这蠕动的现在还看不清。但是,有希望就不是悲哀,只要往前走见个破土而出的什么,也不是不可能。。。
销声匿迹的十天,今天是快乐的。因为他终还是有了希望,这种希望不是别人给予的,而是他自己的,从骨子里流淌出来的喜悦,你或是不会明白的,因为这种感悟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离开久别的都市,从新回眸的一瞬,很多已经陌生。所能捡拾的不过是那曾经的,挥一挥的衣袖。。。十天走在曾经的过去,一路的熟悉却又是那么的陌生,他那时的离开是为一女子,他没有后悔过,虽然他失去的差一点就是生命。
实际上他早就知道,2008天津从眼前消失的,不是他记忆的那个她,而是她最亲近的人。因为十天的记忆是惊人的,一瞬的眼光,他可以数一百粒沙子。她鼻尖上的小黑痣,是瞒不过十天的。
十天瘫倒在地上所打的电话,只是想告诉她,以后不用再演戏了,谜底对于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可惜她,还是自作聪明的不接电话刻意隐瞒着什么。她现在的住址乃至门牌号,和她的孩子叫什么名,老公是干什么的,他都知道,因为他有那个想知道的能力。
十天打开车窗,随手打开电话发了个短信:小妹你不用再装你姐了,谢谢你那时的善意。那时之所以见你,是想从你身上找到故人的影子。虽然你和她很像,但是我还是能分得清的。可惜,短信是否收到十天这没有回执。他的心到了,其他的一切随缘了。。。
他的朋友知道他干了什么?歪过头问:还去吗?不去了,一切都留给这风吧。他伸出车窗的手缩了回来。那我送你回北京!不用了,回你们单位,我们自己回去。那好吧,我本来是想也去看看我们的导师,好多年了。。。
你还是忙你的案子吧。导师那我代你把话捎到,听说他现在还在加拿大,过几天才能回来。听说他老人见很潇洒呀?那是!退下来和孩子在一起还是快乐的,想我们了,就回国溜达一圈也挺好。嗯!你还是别乱跑,毕竟伤口还没痊愈。行了你,明知道我这样,你还不是把我给弄回来替你卖命。那是瞧得起你,这全国又不只你一个“和尚会念经”。你算了吧,真是没人性,活给你干完了,就开始杀驴了!哈哈哈。。。活该,谁让你有我这样的兄弟。不过他们都很喜欢你的理论,说你讲的都是实话。句句都是真理。狗屁,我只是比较会放屁的那种,他们爱闻也是我的福气。哈哈哈。。。是也是也。。。希望你以后多过来放一些,我为国家都省课时费了!
呵呵,只要不被你们吃掉,俺就阿弥陀佛了。十天把眼光从车外收了回来,直视着他的兄弟。那眼里的东西他的兄弟不敢去读懂。只是悠悠的说,现在社会就这样,你是个凡夫俗子,你就不了众生。嗯!我知道,但我可以做到提醒我的兄弟,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知道,我会看住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