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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4 / 5)

,这座房子是六十七号,前面是院子,后面是花园,他曾经拉过门铃,有人来替他开门。可以通过栅栏看到出来开门的人的脚印,然后,在这些脚印旁边有另外一些痕迹,那是马蹄印,是被牵往马棚的马留下的。显而易见,有一个耶户的伙伴留在这儿了。

罗朗如果到市长那儿去,表明自己的身分,调动宪兵,那就可以立即把那个人抓住。

可是这并不是他的目的,他要抓的决不是一个孤立的人。他要把这群人一网打尽。

他默默地记住了六十七号这个门牌,继续走自己的路。

他穿过了整个城市,走出城市后又走了一百步路,没有发现任何踪迹。

他正要折回来的时候,突然想起了,这些踪迹如果要重新出现,那么只会出现在桥头上。

果然,他在桥头上认出了三匹马的踪迹,肯定就是他们,其中一匹马走的是侧对步。

罗朗顺着逃亡者所走的路飞奔向前。到了蒙索,又看到同样的、防范措施:三名骑士绕过了村子;可是罗朗是一个跟踪能手,根本不管这一套;他还是继续走他的路,他在蒙索村的另一头又找到了逃亡者的踪迹。

在快到夏蒂荣的时候,三个骑士中有一个离开了大路,向右面一个离夏蒂荣一特莱伏大路几步远的一个高地上的小古堡而去。

在这以后,其余几个骑士以为已经甩掉了可能想跟踪他们的人,放心地穿过了夏蒂荣,走上了去纳维尔的大路。

罗朗看到逃亡者所去的方向心里很高兴;很清楚他们是去布尔:如果他们不去布尔,那么他们会走马尔利安这条路的。布尔是罗朗选来做他活动中心的司令部的;布尔是他的故乡,他留下了非常清晰的童年的回忆,他熟悉那儿的最小的灌木丛,最简陋的破房子,一直到郊区的最小的洞窟。

到了纳维尔,逃亡者又绕着村子走了。

罗朗对这个已经拆穿了的诡计并不担心;不过到了纳维尔的另一头,他只找到了一匹马的蹄印。

决不会搞错:就是那匹走侧对步的马。

罗朗可以肯定,如果他暂时离开这条踪迹,他还是能再找到它的,因此他顺着踪迹往回走。

那两个朋友是在伏那斯大路分手的;一个走伏那斯大路,另一个绕着村子走,就像我们说过的,走上了去布尔的大路。要盯住的就是那个人;而且,他那匹马的步伐对跟踪者来说也比较容易辨认,因为这匹马的步伐和其他马不一样。

随后他走上了去布尔的路,从纳维尔到布尔之间,除了圣德尼外没有其他村子。

此外,最后一个逃亡者也不可能走得比布尔远。

罗朗感到越来越接近目的地,他也越来越兴奋了。果然,那个骑士的痕迹没有绕过布尔,而是勇敢地进入了城里。

在这儿,罗朗觉得骑士对走哪一条路有点儿迟疑不决,除非这种迟疑不决是一种消除他踪迹的诡计。

可是,在跟了这条痕迹弯来拐去十分钟以后,罗朗又有了把握;这不是诡计,这是犹豫。

有一个步行的人从一条横路上穿过来:那个骑士和步行者交谈了一会儿;随后骑士就让这个步行者作他的向导。从那个地方起,可以看到人的脚印和马的蹄痕并行前进。

人和马的痕迹进入了好姻缘客店。

罗朗回忆起在卡洛尼埃尔拦劫事件发生以后,那匹受伤的马就是被弄到这个客店里去的。

十之八九,客店老板和耶户一帮子有勾结。

此外,好姻缘客店的旅客也非常有可能要在这儿呆到第二天傍晚。罗朗从他自身的疲劳感到那个人也该需要休息了。

罗朗为了不让他的马过度疲劳,又要认清地上的痕迹,他花了六个小时走了十二法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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