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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2 / 5)

,重新把慧文背在了自己的身上,就算死,我也不能让她死在这里,我继续一步步的朝着远处霓虹灯的方向走了下去。

第一百一十章 你这个大混蛋

我睁开了眼睛,看看透过天窗看着外面的星空。前天我把慧文的尸体放在了元朗一间医院的门外,见到有人发现她,然后他们确认了她的死亡,看着给她盖上白布后才离开。

我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只记得自己实在忍不住闭上眼睛时天还没有全黑,可能现在是半夜吧。

这是元朗附近的一间仓库,我昨天在躲开一些人追踪后发现了这里,并翻墙躲了进来,只是现在食物已经吃光了,如果我不想自己饿肚子的话,应该出去,而且一直呆在这里,早晚也会被人发现的。

我不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办,但是我知道,自己要活下去,不光为了自己,我还答应了慧文,将来要照顾她妹妹。

从仓库出去,发现路上非常空旷,路过一间24小时营业的杂货店时,见到里面的时钟现在正好是四点。没想到自己睡了有十个小时,看来最近实在太累了。

身上还有一些郑义给我的钱,我走进杂货店,拿了一些饼干和面包,还拿了两瓶矿泉水,走到柜台前,当我把钱付给店里伙计的时候,他盯着我看了两三秒才收了我的钱。

这段时间让我警惕性提高了很多,当我见到他拉开柜台里面一个抽屉看了几秒后,我一把揪住了他,朝柜台看去,发现居然在抽屉里有我和小丫头的照片在里面,我没有想到,居然连这种看上去并不怎么起眼的小店里也会有我们的照片。

“老大,你放过我,我不会说出去的!我只是一个伙计,我打工只是为了赚钱读书!”我还没有开口,伙计立刻向我求饶起来。

我身上那把枪和背包已经丢在了水里,现在只有一把从仓库里找到的斧头插在腰后面,看着吓得浑身发抖的这个伙计。我的手没有伸向腰后,一把把他推到在地上。

我见到他身边有一个书包,立刻指着喝道:“把那个包给我!”

他现在只求我不要杀他,不敢不听我的,而我拿过书包之后,又在店里拿了些面包和水塞了进去,然后迅速地离开了这里。

我不知道那个家伙会不会告诉给他照片的人,但是我知道不管怎么样,我要离开离开附近。

我不敢坐出租车。因为那些找我的人可以在杂货店里放我的照片,自然也能让所有出租司机知道我的长相。

我不敢沿着路走。而是钻入树林之中。

我一直以为香港是个到处都是房子的地方,可现在才知道,原来香港的绿地有这么多,就好像自己进入森林一般。不过这却让我很高兴,至少我知道,自己暂时可以保住自己的性命了。

天亮后,我发现自己居然身处在一个叫做林村郊野公园的地方,利用这些树林,我靠着自己带地食物,一直坚持了五天。

当我吃下最后一块饼干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又要为以后地日子考虑了。

自从和小丫头分开已经一个星期了。这么长的时间,只要不被人发现,身体应该能恢复很多,而我也知道自己要迅速离开这里。

我把自己抢来的书包丢了,离开了树林,花了几乎一整天的时间到了长沙湾这个地方。

长沙湾已经让我见到了到处是高楼林立地香港了,而且虽然晚上。路上行人也很多,而我只是默默的走在路上。

这一路上,我居然没有别人发现,自己也有些感到庆幸,见到路上有个老人在散步,我大胆的上去询问码头在什么地方,希望可以尝试寻找离开这里的方法。

老人以为我是从内地来的游客,用他生硬的普通话向我说着地点,而我也随他所指的方向朝南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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