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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2 / 4)

澳大利亚的墨尔本,比默多克要年轻30岁,两人的生日恰好都是3月11日,默多克对同月同日生这一点还很看重。罗伯特·汤姆森原来只是《墨尔本先驱报》的一个印刷工,后来在亚洲做过《金融时报》的记者(这是另一份默多克想收入囊中的报纸),并帮助《金融时报》进军美国。2001年,他和当上编辑的机会失之交臂,受到的冷落让他感到寒心,之后他就开始投石问路,结果默多克看上了他。他俩在时代广场旁一家名叫“苦行僧”的土耳其餐厅喝啤酒,这是新闻集团聚会常来的地方(这个地方离新闻集团近,饭菜很难吃),默多克和拉克伦就经常同《纽约邮报》的编辑科尔·艾伦周五在这吃午饭。

一来二去,默多克很快就把汤姆森当成了知心好友,他喜欢汤姆森的原因也正是他对别人心存疑虑的原因。汤姆森有担任记者的资历,还有过在亚洲工作的经历(默多克并不是一个特别重视别人独立工作能力的人)。汤姆森给人的感觉像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知识分子,和默多克周围其他油嘴滑舌的记者不同,汤姆森在说话的时候总是很有分寸,而且还带有几分神秘感。

2002年,默多克聘用了罗伯特·汤姆森取代彼得·斯托瑟德成为伦敦《泰晤士报》的主编,两人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深了。默多克对澳大利亚人总会另眼相待,他和他们相处总会觉得比较舒服。而且,汤姆森的太太也是中国人。因为投缘,默多克一家和汤姆森一家开始一起参加很多社交聚会。

2005年夏天,也就是罗伯特·汤姆森最受宠的时候,默多克和他很认真地谈起了收购《华尔街日报》的想法。他们对收购《华尔街日报》似乎是一拍即合,既像是默多克向汤姆森推销这个想法,又像是汤姆森鼓励默多克这么做。尽管在当时看来,收购《华尔街日报》简直是白日做梦,但是两人却在这件事上互相给对方打气。

这不仅仅是因为道琼斯根本就是不出售的,也没有人在任何场合暗示过它要出售,而且公司的结构也禁止它在没有控股股东的允许下出售,控股的班氏家族不仅说过不会跟任何人谈论出售事宜,而且人们根本约不到他们来面谈。此外,因为阴差阳错,班氏家族即使要把公司出售给任何同道琼斯有关的人,那么他们最不愿意卖给的人就是默多克。

但是,不用把这些放在心上,如果考虑到要消除约翰·马龙的威胁,要化解同他儿子拉克伦的芥蒂,要满足现任妻子对财产继承权的要求,以及应对装修纽约豪华公寓的压力(更别提要在这公寓里过上相应的奢侈生活,要使自己的光芒不亚于洛克菲勒王朝的辉煌),默多克还是毅然决定走下一步棋。他和自己的亲信考虑到底应该怎样买下这笔似乎买不到的财产,如果买到了这笔财产,就可以改变新闻集团内部的游戏规则了。在50年不间断的收购之后,默多克又可以给自己公司填上新的亮丽一笔,让自己的家业更上一层楼。

因此,倏然间,默多克有了一种加快自己脚步的欲望,他迫切地想要按自己的步调走,想要一切和他的心情合拍,人们都会有的这种最躁动的情绪在他的脚步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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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旧者(1)

默多克在全球拥有巨额财富和无与伦比的影响力,但在家族内部只是伊丽莎白的儿子。伊丽莎白说:“别提他那个新闻帝国,我更感兴趣的是,他是我生的。”

“商业怪兽”

安迪·斯登金斯基(Andy Steginsky)是一个古典音乐迷,也是默多克的拥趸。机遇使然,竟然使两件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事联系到了一起。1997年,在新泽西州普林斯顿担任投资顾问的安迪·斯登金斯基同比利·考克斯三世相遇了,因为他俩都是新泽西交响乐团的赞助者。他们见过面之后,比利·考克斯三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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