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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1 / 5)

逍遥了,他对眼前这个貌似仙女的女子已经淡然了,在没有以前那种欢喜,有的只不过是一种纯粹对美的事情的欣赏眼光。

逍遥朝两人微微一笑,然后同林春带着彩霞直径踏上了去飞云堡的石路。

不过林春的眼睛接触到那女子赛比天仙的容颜时,顿时窒息了,要不是逍遥狠狠捏了一下他的大腿,他说不定会永远站着不动。

逍遥在林春的耳边轻声道:“她,你没戏的,有彩霞就够了。”

林春心想也是,自己怎么也比不上那个英俊的公子,只见那人样貌也很是英俊,虽然比不上逍遥,但也算是一个美男子了,林春再道自己有彩霞就足够了。

于是林春便欣然领逍遥和彩霞上山了。

“秀柔,咱们也进堡吧。”柴绍吃了一次鳖,英气大不如前了。

原来她就是《江湖四大红颜榜》排行第三的李秀柔啊。

李秀柔见逍遥只是轻轻看了自己一眼,心下不禁泛起了涟漪,要知道她乃是李渊的爱女,自小就极得李渊宠爱,她便是要天上的月亮李渊也要命人百般献计给她摘下天上的皓月。可是逍遥却不同,虽然先前逍遥也是用别人那种贪婪的目光看着自己,可是事隔几天,逍遥看她的眼神竟然全变了。她无法猜测逍遥此时心中的想法,在逍遥那双明净透亮且深邃的眼睛中她根本就看不到什么,逍遥的眼睛仿佛就似头顶的蓝天,偶尔只飘过一朵白云,淡淡的是拂面的清风。

其实她本是一个温柔娴静、婉约文雅、知书达理的贵族女子,但只因李渊执意要把自己许配的柴绍,故心里萌生了叛逆的性格,虽然柴绍人长的颇为英俊,但却不是她理想中的郎君,柴绍也是一个名门之后,骨子里自然有着官宦之家的习气。而李秀柔自小就通读诗书,最爱的就是如行云野鹤,潇洒一身的江湖浪子,说是浪子自要有一身的才华和不凡的气质,而李秀柔所要的,逍遥恰恰都有。

但是柴绍就是缺少了逍遥那种气质,所以李秀柔故意使自己刁蛮任性,时常辱骂别人,以此来损坏自己在柴绍心中的形象。

本来她是足不出户的,李渊视之如宝,常人根本无法见其真面,只知李渊之女貌比天仙,绝妙世无双。可是李渊见自己的爱女对柴绍颇为冷淡,于是心生一计决定让两人结伴浪迹江湖,好培养感情。

可李渊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到,他这一着可谓是一步走错满盘皆输,半路上竟然杀出了个程咬金——嘿,程咬金的义兄,逍遥。

眼见逍遥三人逍遥在山岚之中,李秀柔心中竟又一丝莫明的欣喜,不过喜从何来她却是不知,欣然下了马。同柴绍一同上山。

林春果如其说,飞云堡主刘飞云对他确是疼爱有嘉,视如亲生儿子一般。

逍遥听林春说过,林春的母亲是刘飞云最疼的妹妹,她在林春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临终前千万嘱咐刘飞云要好好待林春。爱妹所托,刘飞云自然是永难忘怀,且林春人长得很颇为帅气,虽然体质不佳,但为人爽朗,待人热情,是飞云堡众人的开心果,时常做一些逗众人开怀的事情。

此时刘飞云正坐在一张虎皮大椅之上,听林春说,这张虎皮就是刘飞云十三岁那年从一只老虎身上扒下来的。

林春的说的时候绘声绘色,神色之中无不透露着对刘飞云的崇敬之意。同时,林春还说刘飞云是绝对不会抢夺良家妇女的,会做这等事情的只有刘飞云的第二个儿子,刘青山。

逍遥见过刘飞云,这才发现刘飞云绝对像一个英雄,只见他气态非凡,方正国脸,剑眉虎目,阳刚之气展露无疑。对刘飞云逍遥的脸上也不由得露出异色,这才叫英雄啊。与宇文化及相比,刘飞云可是正派得多了。

但只不过是像罢了。

人往往都有两面的,逍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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