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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部分 (2 / 5)

只要你够强,就可以亲手杀死自己主人重新住在命运。

只要你够强,就可以掠夺别人女人并且肆意蹂躏折磨。

独眼最喜欢颜色就是血色,所以戴上一个血红色眼罩,纹上红色团为主的夸张图腾,连头发都染成夸张的红色,从此脱胎换骨重获新生,成为流窜在边缘地带的一个悍匪。这些年杀人、抢掠、强奸、虐待,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做的。他不知道,究竟是堕落使人快乐,还是追求痛快结果就是堕落,这种欲望失去枷锁的感觉确实会上瘾,他终于明白以前主人的心情,终于明白抢走自己女人那个人的乐趣,更明白把别人苦难当成表演来欣赏是一件多么好玩的事情。

天地不仁,这是荒野,不要自作多情以为是命运辜负你,因为命运从来就不屑多看你一眼,收起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吧,你的苦难对世界而言一分不值,不过却能成为别人一场乐子。

第二十章 草寇的崛起

黑煞自称是神域军队里一个叛将,犯下重罪惹怒大人物,不得不来到荒野,但是大家都能隐隐约约感觉出来,黑煞的身份恐怕没有想象这么简单。

将军叛逃并且占山为王落草为寇,神域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谁都知道神域治军极其严苛,所以将领带头背弃信仰而叛逃,无论如何都不该是这幅无所谓的态度才对。

虽然有这方面的疑问,但是人人都有往事与经历,这并不妨碍黑煞成为这群人的领袖。黑煞率领红眼罩一伙人开始谋生,从开始就以杀人抢掠为主,不过随着时间的延长,他们意识到游兵散勇,永远无法成就气候的。

因此集结起更多人,从此组建起强盗团,被称之为莽夫团。

红眼罩曾经嫌弃这个名字太难听,倒不如改成黑煞团,听起来多有气势啊。

黑煞并不觉得,莽夫莽夫有什么不好?如果能当一个头脑简单的莽夫也是不错的。

他倒是觉得如果名号太响亮,反而会太过引人注意,正应了那句树大招风的话,现在这莽夫团一听就知道是个没什么野心大志的强盗团,神域也就不会过早的关注了,在荒野里面子不重要,好好活着才是第一位。

全团从开始二十几个人,陆陆续续发展到上百人,又迅速发展到几百人,最终增长到千人左右,终于成为边缘地带最有名的强盗团伙之一。红眼罩因为资历足够老而且骁勇善战,因此成为莽夫团的头目之一,能率领一两百个悍匪参加行动。

红眼罩现在都非常清楚的记得。

两年前的傍晚,众人结束一票大买卖,总共掠夺价值七八百金币的货物,更虏获奴隶一百多名,美貌而年轻的女人也有几十名之多,莽夫团上上下下都在庆祝的时候,黑煞忽然将所有头目叫到他面前。

黑煞二十年来基本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天神黑而发亮的皮肤,还有壮硕身体与当年一样,只是嘴角灰白胡渣说明他已经是近五十岁的年龄,而脸上以及手臂上几道疤痕,是这些年与其他盗贼团火并时留下来的。

黑煞日渐老了,谁都不敢产生半点不敬,更别说篡位的念头了。

莽夫团之所以能够维持到今天,全都是有这位首领在,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精神领袖,红眼罩在内的兄弟都跟他出生入死很多年,而黑煞本身就是将军出生,精于练军通晓战略,这支队伍虽然是草莽流寇,但是只要黑煞一句话,哪怕是刀山火海也未必去不得,这支部队经过多年打磨,或许比不上神域的军队,但是在荒野里面却已经非常正规。

黑煞给部下倒一杯酒:“我要离开一阵子。”

大家早就养成习惯,绝对不会问为什么。

如果黑煞愿意说,他自然会说,如果黑煞不说,他们没必要问。

黑煞将酒碗端起来看着众人,他说出一番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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