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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1 / 4)

更好。而汉恩的马同样也不是战马,但是一样不比周仲谋骑着的驽马差劲,马身一侧挂着一面圆盾——没错,汉恩同样也是大路的剑盾兵。这个小家伙的武艺周仲谋几乎天天能看见——以这个年纪的少年来说,可以算是不错了,除了在力量上还有所欠缺之外,在技术上虽然周仲谋认为他没有实战经验从而不堪一击,但是实际上技术也已经过得去了——欠缺的就是经验了。有时候周仲谋也会指点一下这个小子,一手剑一手盾的战技在周仲谋的记忆里也有不少,他颇是教了不少战斗技巧给这个孩子。

汉恩的脸色发红,“嘿,你还是不要太激动了。给我好好看路!否则我就把你打晕了绑在马背上——如果我们因此而迷路,你就准备好死吧!”周仲谋假模假样地威胁他。任务的对象并不放在周仲谋心上,在他看来这个叫蓝胡子的匪徒跟他数目不超过二十个人的部下就跟稻草人差不多,就是等着他过去砍掉脑袋领赏的。也确实如此——蓝胡子虽然算是当地比较有名的悍匪,但是习惯于使用一把双手战斧的蓝胡子还真的不放在周仲谋眼里——虽然这个是一条壮汉,而且传说他用的斧头有车轮那么大,重达二十公斤以上。。。。。。

周仲谋自己的双手大剑“暮光”回来之后也在铁匠那里试过清洗,不过不管他用水洗还是油洗,不管他用沙子还是火焰,周仲谋也好铁匠也好,都没法去除剑身上的那一缕淡淡的血痕——那位铁匠反倒是劝周仲谋不要清洗,“这样就更像是传说中的武器了。。。。。。”这是那家伙的原话。(未完待续。。)

第二百十七章 第一次砍人

色当城算是这个省第二大的城市,不过由于附近山丘较多的缘故,盗匪也算是多如牛毛——不过大部分都是农夫业余转职的小毛贼,打劫打劫那些胆敢单身上路的不长眼的家伙,只有少部分算是职业的盗匪——例如蓝胡子这种。

作为悍匪的蓝胡子自然带着自己那些堪称老匪徒的部下,他们从来都是自称“侠盗”来着,说起来打劫的倒也都是那些比较大的商队或者规模比较小的贵族队伍,不过救济的是他们自己的“穷困”罢了。由于此人多次作死,终于在抢劫了叫做缪拉的男爵之后真的要死了——缪拉不算什么,一个男爵而已,但是他的叔叔内伊伯爵可是当地的实权贵族,于是蓝胡子成功地将自己的通缉令由本地的变成了整个省的,而且对方通过了一些关系让红狼团接下了这个任务。

就红狼团的团长阿伦佐看来,区区一个小毛贼实在是不值得多花精力。不过跟本地实权贵族搞好关系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而且这件事情难度也不高——最起码在他看来周仲谋这个双手剑士绝对能搞定对方,他也是听取过琳的汇报的,对周仲谋的武力有着相当的赞赏。于是乎周仲谋就带着汉恩去了。

一路上并不算太平,在这个乱七八糟的年代,临时转职的盗匪真的很多。尤其是周仲谋跟汉恩只有两个人,而且还都骑着马的绝对是肥羊。所以他们在踏入山路的那一刻,就遇见了毛贼。周仲谋相当无语地看着眼前的这些盗匪,十几个人就跟他当初踏出荒野看到的盗匪差不多。不过可能是因为靠近内陆的关系。装备倒是比起那些盗匪好点。起码能保证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件皮甲。而且手里的武器也不会是用农具来代替。这些人的眼神胆小但是却凶狠,看上去就好像一头头想要吃死人肉的豺狗。“汉恩,我想你要展现一下训练的成果了。”周仲谋对汉恩如此说,“你不习惯马战,所以我建议你还是下马步战,善用你学到的剑盾技巧。”

周仲谋披着的是灰色的斗篷,他没有翻下自己的兜帽,双手握着缰绳平静地坐在马上。汉恩听到了周仲谋的话之后动作有点发僵地下了马。抓起了盾牌抽出了剑,手忙脚乱地挡住了第一个冲上来的土匪的剑。不过看上去汉恩很可能会被第二第三个匪徒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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