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回头瞥了一眼,拓跋珪抬手接过便灌了一口,这姑娘定是知他不痛快,拿来给他解愁的吧,真真是善解人意得很啊……
“可还是被你二哥我发现了!”,笑声爽朗,提着数只野鸡的英武少年穿树过林大步而来,清丽的眉眼些许可觅得那位二夫人的痕迹,唔,这定就是最得刘眷青睐的二儿子,独孤部的希望之火,刘罗辰……
拓跋珪极其自然的将陶坛顺手扔给了刘罗辰,他一把接过,仰头便灌下两口,而后相视大笑……
哦,拓跋珪也是有那般爽朗的笑脸啊,是啊,险些忘了他也是会笑的!在外玩博戏时,常听那些江湖侠士谈论若非互为臂肘的朋友是绝不会与人同饮一坛酒的,看来他与这刘罗辰情谊颇深啊,唉,想来也是,他在此呆了近十年,自然是与这刘罗辰一同长大,感情笃深……
拓跋珪拎起刘罗辰扔在一旁的猎物看了一看,笑道“奴真的箭法又有了长进!”,奴真该是这刘罗辰的匈奴小名……
“比起世子,他可差远了!世子猎什么都只需一箭,可看看他的……瞧瞧,这只野鸡都被射成箭靶子了!”,刘莫奴在旁呶着嘴笑,挑剔的指着一只挨了三箭的野鸡……
刘罗辰瞪刘莫奴一眼,却尽是纵容之意,垂目瞥了眼她搁在地上的一个鼓鼓囊囊的布包,一把拽起打开,竟是一双鹿皮做的长靴,顿时抖着长靴大笑道“哇!是新靴子,可是做给二哥的?”,说着便作势抬脚要试……
刘莫奴顿急得红霞上脸,跺脚去抢“才不是做给你的!还给我……我是见世子靴子旧了,才做了双新的!”
刘罗辰双手一摊,叹道“唉,我就知不是做给我的!”
刘莫奴白他一眼,接过靴子,抚平靴面,抿着唇对拓跋珪柔声道“莫奴为世子换上!试试合不合脚?”
唉呀,真是精巧,线脚密实,靴身挺直,靴沿还细细绣了一圈云纹,好贤惠手巧的姑娘啊,我看看自己的手,一种自卑感由然而生,我这双手除了玩樗蒲博戏时灵巧,是连绢帕都笨得不会绣的。
可这也不怪我啊,师傅他老人家号称什么都精通,唯独不善针线,萨满庙里除了管事的阴伯,便也就是烧饭的刘婆,眼睛不好,也早不再做精细的女红了……
见刘莫奴躬下身子,跪下给拓跋珪换靴,而拓跋珪不但无半点面浅推拖之意,面容竟也是静淡无波,似受这服侍受得很是理所应当,最后还点了点头,看看靴子淡笑道“很合脚!莫奴越来越手巧了!”
刘莫奴粉颊顿浮上红晕,低头扯着袖角,抿唇道“世子喜欢就好!”……
啧啧,那靴能那么合脚,想来是做了好多回才能将尺寸如此滥熟于心?想来也是,这些年他与刘罗辰亲厚,与他的妹妹也想必是一起长大,青梅竹马。
看着他浮着笑意夸赞刘莫奴,我暗暗一嗤,不就是双靴子么,至于夸成这样?哼,若这些年我也能去学学针线,定也做得出来的。
刘罗辰看了含羞带怯的刘莫奴一眼,对拓跋珪大笑道“我父亲早说了,我这妹妹,你啥时要啥时拿去就是了!”……
“二哥!”,刘莫奴红了耳根,一跺玉足,绯红着小脸跑开,模样真是娇羞可人得很啊。
而我瞥见拓跋珪薄唇微扬一笑,那样的笑容显然就是应了这门婚事的意味。我顿上了一股火气,他倒是好,明明跟我许了婚约,却惦记着娶别的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
☆、故人相见人不识(3)
我在一棵粗壮的松树后坐下,胸中火气翻腾,想来这些年,他有可人的姑娘照顾伺候,定早已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吧。可我怎么那么倒霉,被嫁去换马,还巴巴的冒死跑来看他……
风穿林叶,习习沙沙,拂我衣发,我有些冷,抱膝埋头,凉风之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