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在继承,在踩着前人的肩膀。当然,对于更大程度上依托科技手段和经济支撑的电影来说,想成为常青树般的经典,那就更加艰难了。
比较而言,一直以单薄的文字作为表达形式的文学相对则更为坚挺,虽然时代变了,但人心没变,有些作品所达到的高度,仍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比如说《源氏物语》、《红楼梦》、《悲惨的世界》、《战争与和平》等,到现在为止,还是人类艺术史上不可逾越的高峰。因为它浓缩了永恒的人心。
我还有一个很奇怪的发现,一个人如果能够完全地体现时代的精神,那么他便不可逾越,比如说奥黛丽·赫本,就纯情女子来说,谁能超得过赫本呢?毕竟,现代社会纯情已是稀有。而扮演大盗,上世纪六十年代那部经典的《邦尼和克莱德》现在看起来也是稀松平常,扮演克莱德的男主角沃伦·比利当年曾在好莱坞红遍半边天,但他哪如约翰·屈沃塔颓废呢,身上一点邪气都没有,就像一个绅士。毕竟那个时代的人是单纯的,是简单的,连强盗也是,眼神不复杂,神情缺乏厌世感。现在从大街上随便找一个人,也比沃伦·比利更像一个混蛋。
无话可说的爱情
我一直对历史上名人惊世骇俗的爱情颇感兴趣。比如罗丹与卡米尔,比如亨利·米勒与琼,比如柴可夫斯基与梅克夫人、勃拉姆斯与舒曼·克拉拉夫人……还有,就是我昨天所看的玛格丽特·杜拉斯与扬,一个小她近30岁男人之间的恋情。
这部名叫《爱人》的法国电影拍得并不算太好,但由于描述的是杜拉斯,所以我还是饶有兴趣地看完了它。对杜拉斯,我们这一代喜爱文字的人一直有着浓烈的情结。就像现在新新人类对于村上春树的感觉一样。还是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末,我就接触了她那不朽的充满魔力的小说《情人》。那部小说,曾被一代文学青年奉为圭臬。据说原先的作家、现在的大款王刚曾经能将《情人》逐字逐句地背下来。杜拉斯文字中自由、自恋的态度,以及对于曾经的岁月和情感的迷幻,那种顾影自怜、如呓语一样断断续续支离破碎的叙述方式,曾经给了我们强烈的新鲜感。而在此之前,我们的感觉就是,文字就如同砖与石头,是砌墙的材料,或者干脆就是枷锁。而杜拉斯的文字里是游走着生命的,一朵自由之花正开得妖娆恣意。
后来,就喜欢上了杜拉斯,也喜欢另一个玛格丽特,玛格丽特·尤琴纳尔。看有关杜拉斯的文章,也知道了她的一些私生活,知道她写的《情人》的确有着自己的影子。那是记载她与一个中国北方男人之间的萍水相逢,那样的邂逅并不能确定为爱情,但却被杜拉斯当作恋情来进行叙述。错觉有时候也是美丽的,而且比真实更为美丽。杜拉斯正是成功地运用了错觉,在那个平常的邂逅中,加入了美丽的幻想,因此便呈现出波光潋滟来。
杜拉斯一直因这点而幸福着,她的生活已没有完全的真实与幻想的区分,她活在自己的真实里,也活在自己的幻想里,有时候连她自己也分不清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幻想。这样的生活就如同光谱,色彩斑斓,别致诗意。杜拉斯一生曾经结过几次婚,但只有她的内心才是她真正的家园。曾有人问我,杜拉斯与张爱玲都可以算是天才了,在她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吗?我沉吟了很长时间,然后试着分辨说:可以说,杜拉斯是纯粹感性地生活着吧,就像一只没有线的风筝,随心所欲地飘,在天空之上做着永恒的梦;不像张爱玲,貌似感性的背后是坚强的理智和精于世故,这个风筝的后面有着潜在的、坚韧无比的细铁丝。张爱玲毕竟是中国人,她哪里有杜拉斯那样的嚣张和恣意呢,表面上是感性的,是华丽的,实际上却是内敛着、压抑着,如深宅大院里夜晚幽怨的蝉声。
杜拉斯,年轻的时候是个小魔女,老了就成了个老巫婆。于是杜拉斯与扬的爱情故事就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