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的时候认识的,第一眼是在宿舍,那天于晓穿着很长的连衣裙,白色,她肤色偏白,奶白奶白的,头发很黑,拢在身后,别着白色的小熊卡子,戴着白色的拢卡,连凉鞋都是白色的,面容很文静,笑起来都让人觉得安静伴着忧伤。
古鹿一看于晓就知道她是大城市的女孩子,而且一定生活优渥,受人疼爱。因为只有那种环境里出来的女孩子,才能把白色驾轻就熟。
古鹿是大大咧咧的女孩子,喜欢豪爽的人,对小女生比较反感,但看到于晓,她莫名地就想保护她。
原以为于晓是那种娇娇滴滴的小女生,可是军训的时候,毒烈的太阳照的人想死,她却依旧倔强地撑着,最后整个队伍就剩下她们两个女生和十几个男生,瞬间,古鹿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子。
渐渐的两个人成了好朋友。于晓是婉约派的,她很文静不多话,大多数情况都是抱着一本书啃或者抱着电脑敲敲打打,给人一种不好相处的感觉。古鹿是豪放派的,前一句老子后一句操,和男生勾肩搭背拼酒拼黄色段子,和女生闹闹哄哄欢送大姨妈,看谁不爽一个白眼甩过去,惹到她撸起袖子就开打。自从和于晓好了之后,她对身边男性同胞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收回你们的眼珠子,别打于晓妹子的主意,你们谁配得上她。”让很多想通过她和于晓发展的男同学摸着鼻子灰溜溜地走了。
古鹿觉得于晓太完美了,长得好脾气好性格好琴棋书画天文地理样样通,很难找到配得上她的。知道她喜欢钟朗后,古鹿嘀咕了一声,“外貌配得上。”其实在古鹿心里,唯一配得上于晓的,就是他们系的系草戚竹。就是可惜于晓对人家无意,系草努力那么久后也无力败北了。
后来大学毕业,各奔东西,她和于晓也各忙各的,联系也少了。
“疼吗?”用镊子挑出一片玻璃渣子,古鹿柔声问。
“嗯。”于晓额上冷汗直冒。
“疼你不叫!”
从于晓身体里挑出的玻璃渣子带着血,铺在桌子上令人发寒,这么一些插进身体里得多么难受啊。
刚才看她浑身是血地坐在那里,她心里那把火噌噌得冒,差一点就对那群记者动手了。
“你啊……”古鹿张口刚想训一训于晓,手机就响了。接起来,是钟朗。
“嗯……在……好。”然后把手机递给于晓,用口型说“你男神。”
于晓愣了一下,接过来。
“你好。”
“怎么不开机?”
“……没电了。”心虚着撒了个谎。
“古鹿去的及时吗?有没有碰到记者?他们有没有难为你?”钟朗好听的声音通过电波传到于晓耳朵里,让她悄悄红了脸。
“没有,你别担心。”
“因为我让你受到牵连,我很抱歉。我会很快处理的。”
“嗯,我相信你。”
看望
可是,于晓忘了,这个世界上有个叫媒体的神奇的东西。
第 010 章 写到这里,后面是好几行的感叹号。
于晓端着茶水走到沙发边,当看到钟朗抱着自己的笔记本时,心里一咯噔,默默地捂脸想要走开,居然让钟朗看到了那么应该和谐的东西,于晓觉得自己没脸见人了。
“谢谢。”钟朗抬头,看到左手端水左右手捂脸的于晓,微笑礼貌地道谢,同时不着痕迹地把笔记本放在一边。
“……不用。”咬唇,于晓克服丢脸的感觉回到。
钟朗默默地端着水喝着。
于晓默默地坐下,僵硬着合上笔记本。
“你写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