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
如果那个“君子协议”不能算是离岗手续,难道基层领导就没有一点责任,反而要我这个受害者来承担吗?
明明是夏振川背着厂部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又不理会与厂组织部已经商议过的“通知”,拒不让我上班,而且厂组织部长早已知情,怎能说我“擅离岗位”?
我不计其数地要求给出路,回来上班或把编制挂走,甚至于辞职都行,如何能说我“不听劝告”?
我发现文件上没有公章,觉得奇怪,问邓书记:“这份文件上面为什么没有公章?另外有没有给我个人的通知书?”
“我问过厂里,他们说是内部文件,不盖章的。对于除名,厂里是不发通知书的。”邓回答说。
我感到事情很蹊跷,便又来到厂组织部,强烈要求在文件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注明我得到这份复印件的日期。
刘焕宇说:“你要盖章想做什么?是想去告我们呵,我们是不可能跟你盖章的,也不可能会跟你出任何证明。”
看来,这一切都是有用意这样做的。
已无钱住院透析、躺在家里、随时会被尿素氮和肌酐吞噬生命的老母得知内情,痛泣不止。在她老人家一生的经历来说,一个人的正式工作,就是一生的生活保证。我抹着泪安慰母亲,这只是个别人滥用职权,组织上知道了实情,一定会还我清白,帮我解决的。
此时,我的内心深处突然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冲击:被单位开除,这对一个身为人师的教育工作者来说是何等的耻辱,以后还如何面对那数以千计、曾被自己教育过的学生?他们又会不会能够理解我这不幸的遭遇?
当晚,我彻夜愤然疾书,写好了一份给厂长江建林及厂各有关部门的申诉材料。
这份材料有五千多字,回顾了江拖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把本人给请来的,回顾了我来江拖后的工作表现到底如何。材料中说:
当初,江拖要我时好话说尽,来了以后,却是如此对待,而我五年来的工作有目共睹。
那时,我尚在成人高校半脱产学习,除担任了高中文科班和初中地理课以外,还在厂职工大学也兼了课,此后又主动承担了因萧大雄老师调走而留下的全部美术课。高度超负荷的工作,我无任何怨言,甚至晚上也常来校为高考学生义务辅导。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是一个观察哈雷彗星的好日子。这天晚上,我率高中文科班学生,在南昌铁路二中求助于该校的天文仪器,为能够看到哈雷彗星,一直守候到深夜,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在全校学生最感兴趣的学科调查中,我教的地理学科总被学生投票为第一。
在一九八六年,我教的文科班地理;学年考试平均成绩达到84分,这是有底可查的,也是该校前所未有的。
此外,我还接合本职工作,在全国多种报刊发表了大量的学术、教研论文和科普文章及文学作品,并且频频获奖,对《江拖企业报》自己也没有少出力,而且自以为是的递交了入党申请。
我写这些是为了表功吗?不是!是因为没有受到公正的对待而有怨言。我也知道,目前的结局无非是自己是自己太不懂“时事”,对既无才又无德的夏振川常会直面表示不满而已。
材料详细叙述了事情的整个真实过程,对不顾事实的《江拖厂字(95)第64号文件》提出了尖锐的质问,指出:
这完全是夏振川等滥用职权,欺上瞒下,打击报复,又企图逃避责任而造成恶果的严重事件。表示“水覆难再收”,我就不相信他夏振川真能一手遮天,不信厂领导会容忍这样的丑事而能够被他“玩得转”,纸是包不住火的,我写的事实愿以法律责任担保。天涯何处无芳草,只希望能够引起厂领导重视,讨个公道,有一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