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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1 / 2)

得到。”

“这有什么好羡慕的?我也可以……”说着,毓谨握住璿雅的小手,再用他那双流荡着情感的迷人黑瞳直勾勾的瞅着心爱的福晋。“我看你的眼神也可以很深情,也很有爱意。”他有信心这一点绝对比大哥强。

“我还听嫂子说她实在穿不惯花盆底,每天穿得小腿都很酸,大哥还会在房里帮她捏一捏。”璿雅用着艳羡的口吻说。

毓谨索性将她搂到大腿上抱着。“这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还不只帮你捏脚,要是你腰酸,或是肩膀酸、大腿酸,我都可以帮你捏一捏……”说着,大掌已经不规矩地往璿雅娇躯上探索去了。

这种伺候女人的小事,他绝对比大哥强!

“不要乱来!”璿雅娇嗔道,拍开他的毛手。“我还听说除了嫂子之外,大哥从以前到现在都不看别的女人一眼,就算那女人长得再美也吸引不了他,而且也不打算再有侧福晋。”

“呃……”毓谨额头泛出冷汗,心想难不成这是在跟他翻旧帐?“那、那又怎么样?天下女子何其多,也只有福晋你抓得住我的心,现在的我不只心,连人也都是你的,更别说侧福晋了,天底下没有别的女人有资格跟你抢。”

这一点忠诚他也不会输给大哥!

璿雅差点笑出来。“若是有一天我胖得像头母猪,你也这么想?”

“那是当然,这么一来,就不会有别的男人来跟我抢,你永远都是我的。”毓谨搂着她,嗅着璿雅身上的香气,顿时欲望勃发。

“要是真有人抢呢?”璿雅噙着神秘的笑容问道。

毓谨哼了一哼。“谁敢跟本贝勒抢,就先把脖子洗干净!”

“你连自个儿的儿子也要砍?”璿雅嗔问。

“儿、儿子?”毓谨张口结舌地问。

璿雅抚着仍然平坦的小腹说:“不过也有可能是女儿,虽然我希望是个儿子。”

“你……有喜了?”直到此刻,就要当阿玛的男人才意识过来。

“高兴吗?”璿雅柔声地问。

毓谨大笑着把她从大腿上抱起来,转着圈圈。“我要当阿玛了……太好了……谢谢你……”

见丈夫这么开心,璿雅原本还担心他不想这么快有孩子横在两人之间,不过这会儿总算可以安心了。

“我比大哥还快当上阿玛……明天上早朝时可以去跟他炫耀一下……”毓谨得意洋洋地大笑。

做人这种事他绝对比大哥强!

听到毓谨这么说,璿雅一脸又好气又好笑,也不想想他们成亲多久了,而大哥和嫂子则还不到一个月,连这样比他也高兴,不是孩子气是什么,看来这辈子是改不了了。

不过……谁教她就是爱这样的他。

后记 梅贝儿

终于……终于把【福晋吉祥】系列这三本书写完了,也算是将这个系列和【贝勒爷吉祥】那四本做了完整的交代。

当初设定这本《王爷过奖了》,就是想尝试一下比较少人写过的大清公主这样的角色。虽然孔姮贞只是皇帝的养女,不过顶着和硕公主这样的头衔,跟之前所写的格格有着很大的差别,而且限制很多,绝大部分的大清公主全都被迫嫁到蒙古去,能够留在北京城的,却不能与额驸同住在一间屋子,额驸见了她还得行礼;公主要与额驸同房,更得透过身边的嬷嬷去传唤,等于宣告公主想要和额驸做夫妻之间爱做的事,要是脸皮薄一点的可能连提都不敢提了,而且公主死后必须一个人葬在京城郊外,所以公主看起来很威风神气,其实却是最可怜的。

当我看完这些资料之后,就决定让女主角一开始就有这样的认知,当个普通老百姓都比当个和硕公主要来得幸福,当她认识了男主角,更加深了这个决心,只要能当他的福晋,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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