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其实,我真的宁愿魂飞魄散,什么也不知道。
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却碰不到,摸不到,比镜中月水中花还要飘渺无望。
我记得最后一次呆在慕临王府是在两个多月前,那一次黑炫风来了,她说她要去采药了,慕临王没理她,她也不在意便走了。
跟她一起走的还有我,当然我是飘的。
我想如果再呆在王府,我会疯掉,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虽然从前,我就听过黑炫风是个全凭喜怒杀人的魔头,但她毕竟没有杀过我,所以我也没觉得她真的是个坏人。
然而跟着她的那一路上,她立刻帮我推翻了我这个想法。
她一路上都吃霸王餐,住霸王店,运气不好的客栈还可能被她打劫一番,所以她从来不为生计发愁,有时她兴致来了,会和路人甲打起来,然后毫不犹豫的把人杀掉,遇到骨头硬的,她就下毒,有时看见两方人马在打斗的时候,她会问清楚谁是好人谁是坏人,问清后,她就毫不犹豫的杀了好人,然后在坏人感谢她的时候,她又杀了他们。
还有许多类似的事情,总之,她女魔头的名号真不是别人强加给她的。
我跟着她由一开始的惊讶到无语到麻木再到最后她不害人我都觉得奇怪的情况,这足以见得,我也是个冷血的。
我跟着她很快就到了南蛮,她一刻未曾停留,就进了迷雾森林。
在森林中,她遇到很多野兽,但野兽都没她毒,所以她一路走得都很顺利,直到看见了那颗忘忧草。
正如慕临王说的那样,她真正是随心所欲,因为她原本是想采回去的,可结果,她忽然想尝一尝,我很想阻止她,但她压根不会有犹豫,说吃便吃。
最后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就成了她。
可能是她身体的原因,我也忘记了一切。
其实既然忘记了,又何必再想起来,这样大家都挺好的。
只怪我不大气,舍不得那根紫兴草。
“吱吱。”
“我没事,那两个人什么时候走的?”
“吱。”子曰做了个卧倒的姿势。
“果然还是那么冷血,一个晕过去的大姑娘,他也不怕有什么危险。”我没好气的说道。
“吱吱。”
子曰表示它也很牛,我看了看它那口锋利的小牙齿,表示赞同。
我实在不知道该去哪,最终在南蛮溜达了一圈,决定去慕临,毕竟我还是喜欢那种地方。
我没有盘缠,又没有黑炫风的本事,一路上只能带着子曰表演杂技,来赚盘缠,实在是太凄惨了!
听着一声声的铜板声,我和子曰都感到一阵阵的忧伤。
“晚上去吃牛肉面吧。”我苦哈哈的说道。
“吱吱。”子曰表示它吃牛肉,我吃面。
我觉得那钱都是它赚的,也应当它吃肉,但我好想买件衣服穿穿啊,我实在不想每天都光着身体等衣服干!
于是我下定了决心,到了慕临之后,我要大干一场。
我跟子曰过了两个月的苦逼日子后,终于到了慕临。
第一件事,便是去慕临王府,偷盗!
由于我对王府很熟悉,而且如今我也能轻松自如的运用轻功,所以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到了王府的库房。
他库房的机关,我也一清二楚,所以当我顺顺利利的进去时,子曰用一种‘你是惯偷’的眼神看着我,我无视了它。
他们家银子上面都是有印记的,我不能拿,于是便挑了几件看起来很值钱的玉饰和金首饰。
“子曰,走了,我们可以去吃好东西了!“我们俩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