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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3 / 5)

是为了更好地追求个人的利益。我们非常感谢宗先生在过去十多年里对娃哈哈合资企业的发展做出的贡献。但是,任何人都不能以此为借口,利用员工、业务伙伴和社会大众,煽动针对其他个人、公司和国家的敌对情绪,以危及合资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代价,实现个人财富最大化的目的。

我们认为作为一名董事长,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就是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了实现公司治理变化的平稳过渡,目前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与新任中方董事召开董事会会议,就目前公司的业务和管理状况进行讨论。

由达能集团任命的董事会成员将一如既往地恪守合资企业董事会所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我们希望中方的新任董事也能同样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们相信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这一纠纷仍有可能通过协商解决。

作为娃哈哈合资企业的主要股东、作为一家在世界各地都受到尊重的企业,达能集团一直坚持一个原则,即我们过去、现在、将来都将继续致力于娃哈哈合资企业、品牌和员工的发展。

感谢大家的关心,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向大家通报最新的进展情况。

达能的声明抓住机会重申尊重中国品牌的立场,树立“国际友人”的姿态,并表示殷切希望与宗庆后和解。

这时宗庆后提出了两个著名的条件:一、取消不平等条款(主要指竞争条款和商标许可条款);二、(达能)公开道歉。

和解有望,公众都迫切关注达能的态度。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听到这两个条件,站起身来,向记者反问:“你觉得我应该接受吗?”

将计就计:商标仲裁破除舆论迷信(1)

两重阴阳,两重非法:商标合同

范易谋不肯接受宗庆后的和解条件,宗庆后“直面”跨国公司对手,这时他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法律战场远在斯德哥尔摩,这真正要命的法律战自己却抓不到主动权;第二是近在眼前的达能舆论战,不小心就会被搅得心神大乱。

首先是家门口的舆论战。

达能与奥美打响的4…11第一炮,发明宗庆后“没有契约精神”论,确立了压倒性的优势。次年我参加一些会议,发现即便是关心天下大事的资深财经媒体从业人士,说起达娃之争来,还是认为这是一场“商标转让给外资企业后、中方悔约”的事件。

新浪一次访谈节目中,我重提阴阳合同与商标归属的问题、宗庆后竞业禁止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了一番。等我说完了,《工人日报》的主任记者说,钱律师,听了您的话,我只有一个感觉:晕!旁边的嘉宾是第一财经的,接口笑说:“Double晕!”

我跟助手请教什么叫“Double晕”,助手解释说这叫“双倍的晕”,说英语类似的还有“三倍的傻瓜”的用法。我不知道双倍的晕是多么晕,但是肯定受了“公众迷信”的影响,分不清孰是孰非。如果娃哈哈起诉达能与奥美,要求消除影响的话,只怕达能还要花500万才能消除的彻底。

同时我想到以前常说达能设计了“阴阳合同”,这话不准确,应该叫“double阴阳合同”才对,就是“两重阴阳”。

第一重阴阳是合资合同与许可合同的阴阳。合资合同本来约定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作价一亿,由于国家商标局不予批准,于是达能与娃哈哈想出来一个办法,叫做以许可之名行转让之实。达能炮制了一个商标许可协议,商标独占许可使用费也是作价一亿,里面的规定绕来绕去就是允许达能拥有并且行使商标所有权的各种权能,这是第一重阴阳。

第二重阴阳是商标许可合同的国家局备案版与双方实际履行版的阴阳。按规定,商标许可使用也需要向国家局进行备案,达能估计这份许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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