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
从小她就做什么都比别人用力,也比同龄的孩子有心计。家庭不好,便只能努力靠成绩来弥补,再来便是努力地讨好老师同学。
中学时认识了方益同,曹莹莹第一次见到方益同的时候,他初三,她初一。他站在高高的讲台上,作为全校的优秀学生发言,那时候曹莹莹的心里是羡慕的,却也是嫉妒的。
直到后来,无意间听说了方益同的身世,知道他出身单亲家庭,母亲又在他很小的时候过世了,之后他便一直和年迈的姥姥生活在一起。平日里,学习以外的时间他都在为生活和学费而忙碌。
或许是同病相怜减少了距离感,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似乎消失了。曹莹莹开始想方设法的吸引他的注意力。她原本就是个挺讨喜的孩子,最后当然是成功虏获了方益同的心。
到了大学,为了学习舞蹈,她和家里闹翻了脸。两老再也不肯为这个赔钱的专业而花费一丝一毫。于是,别的女孩在享受着化妆和约会的乐趣时,她却只能纠结奔波于不同的兼职当中。加之,艺术类的专业平常的开销就大,这种忙碌便更加的显现了形。索性的是,彼时方益同已经大四,并且找到了一家待遇不错的公司实习,他的支援才让她渐渐有了喘息的空间。
而后,靠着自己的实力,她公费考取了后来和顾思瑶一起就读的舞蹈学院。认识了Anson,那个男人的出现,注定是上天给她的一次考验。
在金钱和爱情中,她选择了前者。
可是,走出很远之后她才发现自己错了。
兜兜转转了一大圈,回头才发现,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于是又丢了芝麻,回来找西瓜,可是西瓜却已经被别人捡走了。
“女人,你现在是抱着西瓜不肯吃,别到等你想吃的时候,却发现已经坏了。”这是两人分开前曹莹莹的最后一句话。
顾思瑶开着车往回赶的时候,脑子里还一直冒出这句话。而后,她似乎了解曹莹莹的意思了。
顾思瑶还没来得及思考如何把西瓜吃下去的问题,事情便有了突破性的发展。
此发展,发生在曹莹莹来到T市后的第二个周末。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两个女人一起的话,也够演个半场了。
事情的起因是顾思瑶和曹莹莹两人去逛商场,然后,被某个宣传针灸治疗的帅小伙给缠住了。而后,曹莹莹便开始秉持着“有帅哥不看白不看”的原则和人家半真半假的瞎侃了起来。
也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了对视力有恢复作用,这下子倒是顾思瑶来了精神。精神一振,便缠了上去。
于是,原本只准备吃干豆腐的曹莹莹,也乐得找到了和帅哥更进一步相处的方法。干脆直接进入了那家在本市小有名气的针灸推拿店。
最后,两人亲身上阵,神清气爽的从店里出来的时候,顾思瑶手上包里已经多了一张该店的年卡。
饭后,顾思瑶兴致勃勃的和韩成谈了让他去做针灸治疗的事情,却不想,他不仅没有一点的欢喜之情,反而对他冷言相向:“你是不是特不待见这么个瞎子待在你面前,占你地方啊!这么急着把我推出去……”这几天顾思瑶总是一副心情愉悦的模样,几乎天天都出去。隔三差五便把他一个人丢在家里。原本就已经很抑郁的情绪,被顾思瑶这样一问,便更加的烦闷起来。她就这么想把他打发出门么。
是,他现在是可以拽着拐杖走走了。可是,她一定要表现得如此明显的期盼么。
顾思瑶也火了,这么些天来心里的彷徨和沮丧似乎急于找个出口发泄,她猛然起身,弄翻了身后的椅子。她也不理会,只是盯着韩成:“韩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摸着自己的良心想想,我这几个月来对你可算是百依百顺?我有表现出过任何的不耐烦,任何的嫌弃过么。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