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如果蔡少爷喜欢狗,恐怕要养一屋子的狗欢迎他。”邱立德不以为然:“我倒要看看,那位蔡少爷有什么了不起。”
“一家人都高高兴兴,等会儿你别跟彩虹争,特别是蔡少爷。”邱妈妈叮嘱儿子。
“妈,人家有财有势有型有款,我凭什么跟他争?贫不与富敌。”
“明白就好?我要打点一切。没有事别出去,换件好看点的衣服。”
“穷人还能有什么好衣服。”
后来立德回房间,还故意换了一条旧牛仔裤,一件灰黑长袖衬衣。
相反,彩虹却穿得漂漂亮亮,红色发箍,梳着马尾,身上一套银色茄克,三个骨裤套装,里面配件鲜红的衬衣,银色平底皮鞋。
“好漂亮啊!彩虹公主!”立德故意说。
“你就差劲了,我跟你说过多少次,叫你不要穿黑色衣服?”彩虹真心真意地说:“你晒黑了皮肤,穿上这种衬衣,很难看!”
“不会吧!是不是你偏爱白色?”
“你不相信,算了!”彩虹也没兴趣跟他说,看看表,忙着打电话给乐宾。
乐宾差不多四点钟就来了,立德在一角看着他进来。乐宾果然是个小白脸,穿了件白羊毛银绿交织的羊毛衣,深宝蓝长裤配同色背心,更显得他英俊不凡!
彩虹粉蝶似的奔过去迎接他,握着他的两只手,乐宾脸上的迷人笑容马上展开,他们两个人手拉手的进去了,跟着的司机捧了一大堆礼物。
立德走出去,和他们碰个正着。
“你没有出去?”彩虹很高兴看见立德,马上又为他们介绍:“蔡乐宾,立德哥哥!”
“你好!”乐宾难为情地笑着:“我不知道你有位哥哥,我应该怎样称呼?”
“叫他立德哥哥!”
“我不是彩虹的哥哥,我只是和她一起在一间屋子里长大,我是这儿管家的儿子。”
“立德哥哥!”乐宾马上很有礼貌地向他鞠躬。
“叫我立德,我们还不知道,谁的年纪比较大。”立德是有点拒人千里。
“你大,你二十一岁,大学二年级学生。乐宾才二十岁,他是大一。”
“还是叫名字比较适合些。立德,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立德无可奈何地和他握手:“失陪了,功课实在太多。”
“他好像很不喜欢我!”乐宾低声说。
“牛脾气,别理他……”
立德离开他们后,便有一点后悔,乐宾多温文有礼?绝不介意他怀有敌意!反过来,自己小家子气又没有风度,他回到房间,再照照镜子一看,身材是挺棒的,比蔡乐宾强壮,他的样子,眼耳口鼻、眉毛、耳朵、额头都不错,是真的五官端正,但是和姓蔡的一比,他的确没有他那么英俊,迷人更谈不上,因为他连两个可爱的酒窝也没有。
自卑感悠然而生,他开始明白彩虹为什么选中蔡乐宾。是的,无论相貌、仪表、风度,乐宾都比他优胜,他是白马王子,他自己呢——乡巴佬,脾气硬又没有礼貌,难怪彩虹不选他。
他似乎没有那么恨彩虹,人天生都会选好的,他自己比不上人,怨什么呢?要怨?就怨自己!
他走出去,来到饭厅就听到彩虹的清脆笑声,她多么快乐,他是关心彩虹的,只要她快乐,他什么都可以不计较。
“立德!”邱妈妈推了推他:“太太叫我找你,快要吃下午茶了!”
“我有事出去,不吃了!”
“有什么事?大半天没听过你提过,客人来了,你应该留下来好好招待客人。”
“妈,那是陆家的客人,不是我的客人。”
“你什么时候,把界线分得那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