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米饭的碗递给秦子涧。
他接过碗来,看了她一眼:“谢谢。”
秦子涧这不动声色的举动,恍如某种微弱不明的暗示,搅得程菱薇有些心神不定。她索性不再出声,只埋头把米饭往嘴里填。
“接下来有什么计划?”秦子涧问她。
“……想锻炼一下身体。”她含混地说,也不敢抬头看他,“我觉得自己太虚弱了,一点力气都没有。”
秦子涧点了点头。
“等我锻炼得差不多了,家里的事情就能做了。”她故意含着半口菜,低声飞快地说。
“不用忙。”秦子涧说,“我一个人,也可以应付。”
程菱薇忽然笑起来,她笑得那么得意,表情有点像偷袭成功,手段虽不光彩,然而目的却达到了。
“笑什么?”秦子涧皱眉看她。
“没什么。”她马上收敛,自觉自动见好就收,站起身来,“我来洗碗!”
“不用了。”
“哎呀没事的,我还没那么虚,洗碗累不着我的!”
“可我还没吃完。”
“……”
“去歇着吧。”秦子涧看了她一眼,“吃饱了就钻被窝,争取攒点膘出来。”
程菱薇狠狠瞪着他,秦子涧的脸上依然没什么表情,那层浅浅的笑意,被他藏在极细微处。(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两百七十二章
按照秦子涧的“指示”,程菱薇开始了猪一样的生活:她每天要睡到十一点才起床,吃过午饭后,还要再睡两个钟头,夜晚更是早早熄灯钻入被窝里,她重病后身体始终虚弱无力,而且天气还很寒冷,除了温暖的棉被,没有什么东西更能吸引她。
这期间,每天的饭菜都是秦子涧在做,只不过偶尔,程菱薇会去帮把手,摘个菜,洗个碗什么的。因为程菱薇重伤初愈,饮食上也得十分注意,食材都是色轻味淡的滋补品,为的是提高伤口愈合效果。
程菱薇也锻炼身体,她的锻炼方式与众不同:她喜欢放杰克逊的mtv跟着蹦,这一类的舞蹈凸显骨感,只有身材瘦削才能跳得好看,程菱薇瘦得一把骨头,又是长胳膊长腿,而且关节柔软得不可思议,她模仿告别演唱会彩排中的杰克逊,竟十分神似。
秦子涧依在门旁,看她跳了一会儿,说:“难得,学得挺像。”
“那当然啊,高中开始学的。”程菱薇停下来,笑道,“这多少年了啊?”
“上艺术班了?”
她摇摇头:“上什么艺术班?就在家里看着mv跟着跳呗。没别的,就是用心跟着人家模仿。”
程菱薇说着,脚踝灵活一晃,学杰克逊做了个全身旋转低头单手护裆的动作,再用指尖拿开并不存在的白色檐帽,抬起头来,她露出一个浅浅笑容,像个羞怯的孩子。
“学到你这程度,不容易。”秦子涧说。
“这是天赋。就算云家掌门云舫之来学杰克逊,也学不了我这么像。知道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
“因为,我是个柏奚。”
她说完,并不看秦子涧,只走到显示器前,按住暂停键。
镜头定格在戴着墨镜,穿着红色长裤的mj的脸上,光影映在程菱薇的瞳孔里,显得空洞。
“柏奚没有自己,柏奚是别人,只是别人留在别处的一套衣冠。柏奚是个影子,印下什么就是什么,学什么都很像,因为它是空无,它的里面,空空如也,它是为了主人而活,如果主人不需要了,那她也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疼痛,受伤,就是它还在被使用的证明。所以,我可以是另一个慕凤臣,可以是另一个路